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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暫擱爭議開發東海主權原則不可退讓

(明報)06月22日星期日05:05AM

【明報專訊】中國和日本  就東海問題達成原則共識,兩國同意在「不損害雙方各自法律立場的情下進行合作,在東海選定適當的區域邁出共同開發的第一步」。緊接之後的一天,主管東亞事務的中國副

外交部長武大偉在記者會明確表示,東海春曉油氣田的主權權利屬於中國,「中國企業根據中國法律,吸收日本企業投資參與春曉油氣田的合作開發,與中日兩國就解決東海問題所提出的共同開發是兩回事」。

據新華社  6月18日發出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談話新聞稿,發言人姜瑜對春曉油氣田的主權誰屬並無清楚表述,只是籠統說中日兩國「在東海選定適當的區域邁出共同開發的第一步」。我們認為,中國外交部這篇簡短講話,由於沒有明確指出中國擁有春曉油氣田主權,會被人解讀為:中日原則共識所說將會共同開發的「東海區域」是包括了春曉油氣田在內。姜瑜的講話令人關注中國對春曉油氣田的立場,因為在新聞稿裏,姜瑜的講話不僅沒有提及春曉油氣田的主權,而且在中日合作的問題上採用了「共同開發」的字眼。

幸而武大偉的講話迅速釐清迷霧,他提出的觀點,有助清楚了解情,這便是「日本企業按照中國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  對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參加春曉油氣田的合作開發」。武大偉說,春曉油氣田的合作開發和共同開發是兩回事,春曉油氣田的開發必須依照中國法律進行,接受中國管轄,這標誌春曉油氣田的主權權利屬於中國;早前中國有關石油公司與兩家外國公司在春曉油氣田合作,而日本企業參與春曉油氣田合作,其性質與該兩家公司合作開發完全一樣。至於共同開發則是指擱置主權爭議,根據兩國政府商定的辦法和原則來開發。「共同開發」和「合作開發」雖只是兩字之差,然而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一不小心,即會讓人有機可乘鑽空子,因此,用武大偉的話來說,「這點講清楚非常有必要」。

中日這次就東海問題達成共識,北京  的取態根據是30年前中國領導人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構想。據武大偉說,中日之間在東海大陸架劃界問題上的立場,有關爭議短時期內難以解決,如不妥善處理好,東海問題升溫,勢必干擾中日關係大局,雙方遂決心在不涉及主權權益問題下,以共同開發這種過渡性安排,避免這一問題成為影響中日關係穩定的障礙。毋庸置疑,中日這次達成共識是雙方暫時放下爭議各取所需的做法,在東海問題一時間還沒有得到全面解決前,這也許是一種權宜之計。不過,必須指出的是,東海問題不可迴避,必須面對,今天的不聞不問放下不理,絕對不應該是中國政府的長遠立場。

在上星期五的記者會上,武大偉強調,中日這次的共識,不損害中方在東海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並重申中國在東海劃界問題上,不承認日方所謂的中間線主張,中日之間也不存在劃定中間線問題。旨哉斯言,我們歡迎武大偉闡明中國在東海問題上的堅定立場,尤其是重申春曉油氣田主權,以絕別國吞噬東海諸島的野心。我們認為,中國有關國土主權的嚴正立場必須一再公開宣明,以示寧失千金不失寸土的決心,否則的話,我們何以上對列祖列宗,下對子孫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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