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 中
小 罗非鱼 (IP: x.100.200.x)
發表於 2008-2-29 09:46
發短消息
只看該作者
投资者风险问题
香港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在2003年4月1日成立,取代了联合交易所赔偿基金和商品交易所赔偿基金,负责就持牌中介人或认可财务机构因违责而导致投资者蒙受金钱损失的事项,向任何国籍的散户投资者支付赔偿,每个账户赔偿上限是15万港元。
请问:香港有无实力券商对每个客户的资产购买了保险?赔偿金额远远高于15万港元?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按「讚」或分享給您的朋友,以示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