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市面14款分體冷氣機,發現不同品牌款式的產品全屬最慳電的一級能源標籤,但耗電量差別頗大,表現最差的品牌估計每年所需電費約1,249元,而最佳品牌只需約940元,兩者相差達300元。消委會已建議機電工程署檢討冷氣機能源標籤的標準。
消委會委託本港實驗室測試市面14款俗稱「兩匹」的分體冷氣機,售價介乎6,180元至15,300元,全部均屬一級能源效益標籤。
三菱電機表現最佳
測試包括比較各品牌的耗電量,假設每年使用冷氣機180天,每天12小時,溫度為國際標準27℃,以每度電1.2元計算,每年所需電費相差可達24%。其中表現最好是獲4星半總評分的三菱電機MSZ-WG18VA-H1,估計每年所需電費為946元;其次是同獲4星半的東芝RAS-18N3KV-HK,每年電費960元。
而表現最差的是3星半評分的約克Y9ZH18,估計每年所需電費為1,249元,比表現最佳的三菱多303元;其次是開利42QCEJ18VE,每年電費1,234元。
消委會指出,測試結果反映在科技進步下,現行能源標籤評級標準有空間檢討,已建議機電署考慮提升標準。
在製冷量表現,大部份品牌測試結果與其聲稱數值大致脗合。其中開利42QCEJ18VE比其聲稱製冷量低約2.8%;約克Y9ZH18比聲稱低3.6%。而抽濕及寧靜程度方面,大部份品牌只獲3分或以下的評分,只有三菱重工SRK53AE1獲4分。但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冷氣機的耗電量較抽濕機高,如只要求抽濕效果而沒有需要調節室內溫度,使用抽濕機會較合乎經濟效益。
記者麥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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