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綠表置居先導計劃,將新建公屋以低於居屋的價錢售予綠表人士。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通過綠置居的原則及執行細節,小組主席黃遠輝稱,綠置居將額外加設轉售限制,業主購買單位首2年只能以原價出售單位予綠表申請人,防止炒賣。但5年後業主就可按現時居屋安排,補地價後在市場自由買賣。
五年後能自由買賣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公屋聯會約40人會前在場外請願,要求綠置居售價定於100萬元,又要求恢復公屋租置計劃。會後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綠置居將儘量沿用現時居屋的安排,如提供按揭貸款保證、申請者為綠表申請人,包括公屋居民、或已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公屋輪候冊人士,但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上樓的公屋居民,就需上樓後3年才可申請。
至於綠置居計劃的定價、折扣率及選址,黃遠輝稱,單位售價原則上低於居屋,但不會低於成本,由於現時未有具體選址,暫時難以定出確實售價及折扣率。但他指出,當局會引入負擔能力測試,按照現時公屋4人家庭入息限額為基準,定價時會考慮申請人的負擔能力,申請家庭的按揭供款佔入息比例不會超過四成,否則可能調節定價。他又稱,由於未能決定選址,預計綠置居計劃最快明年才能推出。
而於轉售限制方面,原則上會沿用居屋的安排,首5年可以未補地價價錢售予綠表人士。但黃遠輝稱,為杜絕短期炒風,綠置居會額外加設轉售限制,業主在購買單位後的首2年,若想出售其單位,只能以原價出售單位予綠表申請人,房委會也不會回購綠置居單位。但5年後轉售限期結束後,業主補地價後就可在市場自由買賣。
不過,會上多名委員都對轉售限制都有爭議,委員郭偉強稱,不論是公屋或綠置居單位都是珍貴房屋資源,認為業主若轉讓單位,也應只限轉讓予綠表人士。委員黃成智就認為,綠置居的單位轉售限制應訂在8至10年。
記者譚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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