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富商李德義前媳婦索取55億港元贍養費案,法庭宣布,前媳婦曾昭穎及其女兒可獲12億多元。
法庭今日頒下判辭,曾昭穎及女兒獲判12億元贍養費。曾昭穎表示,對事件告一段落感到開心,但要詳細看判辭。根據裁決,曾昭穎的生活方式,在本港及英國均有物業,需汽車代步,並要有遊艇,每月約有80萬元的收入。判辭指出,曾昭穎的3歲女兒需要生活及教育費用,所以判曾獲得12億多元贍養費。
代表曾昭穎的英國御用大狀Charles Howard較早時表示,雖然李德義及李建勤父子不斷強調願意負擔曾昭穎與女兒的生活費用,但必須要有上限,一旦她們獲得的多於李德義父子心目中的數目,李德義便會向她發動一連串官司,有如借法官的手攻擊曾昭穎,對她造成極大威脅。
大狀又強調,兩人的代表大狀不斷強調這是一宗父子之間的商業糾紛,但實際上這是一宗婚姻的官司,法官要考慮的應是曾昭穎對家庭或建立婚姻財產中的貢獻,繼而向她批出她應得的部分。他又重申李氏父子說謊,以假文件將婚姻財產轉移,更指李建勤將以往認為是自己的財產,在證人台全部說成是父親所有,以瞞騙法庭。
恒豐集團大股東李氏家族創立的香港恒豐酒店。今年38歲的李建勤是恒豐酒店創始人李文華的孫子,他2000年與同齡的女律師曾昭穎結婚,卻在2008年妻子生下女兒後提出離婚。
曾昭穎希望離婚後,索取一筆贍養費,讓雙方一刀兩斷,以後可以不相往來。而李建勤的主要經濟來源靠父親李德義提供,父子倆表示只能給曾昭穎母女約1.56億元的贍養費,後來又追加到約2.33億,但曾昭穎卻要價55億。
【案件編號:HCMC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