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4歲被告鄧千祥,中等身材,皮膚黝黑粗糙,穿橫間針織上衣,黑色西褲加尖頭黑鞋,在庭上不時垂低頭。被告在廣州出生,82至86年在內地當後勤兵,晉升至班長。07年曾任製衣廠管工,事發時無業。其30歲妻子昨偕女同鄉到庭。
被告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等候心理報告判刑。控罪指他08年9月至09年5月間,串謀兩名不知名人士詐騙47歲女事主X。控方表示本案沒有判刑指引,並提及剛於上周判刑的茅山法師誘騙性交轉運案,認為類同可作參考。但法官陳廣池認為兩案控罪及性質不同。
據悉,X有中五程度,未婚,現職文員,打扮樸素。她於案中為籌錢,向財務公司及信用卡公司借貸,至今仍欠債。至於兩名在逃男子,一人年約60多歲,是被告的師傅,傳授掌相學;另一男子約30多歲,是被告師兄。
案情指,X認識被告的師傅二十多年,他自稱為鄧師傅。08年9月10日,師傅帶X到灣仔軒尼詩道一個樓上神壇「八仙館」,因此結識被告及其師兄,被告自稱周師傅。
當日,X曾照吩咐口含清水,噴向兩張黃紙,當水沾到紙上,便現出X姓名及一段文字,指X「天生智慧,是時候會發達,環遊世界,準備五萬元正等等」。師傅當下吩咐X不要告訴別人,否則招來大劫,被告示意X可以接財寶。X當日即提取5萬元交予師傅。
9月28日,X再到八仙館,師傅示意她上香18支,卻有一支無故彎曲。師傅表示,按師公所給予的信解釋,是X靈氣不夠所致,亦令她難以接財寶。X於是照吩咐進貢6萬元進行儀式。
08 年10月底至09年5月,改由被告聯絡X,他與師兄以不同神怪伎倆要她交出金錢。其間師兄曾吩咐X從一個近兩吋長的玉佛背部,抄下一列數字在三張紙上,並放進信封。一周後發現X抄錯,被告便指X要付38萬元補救,若數目不足,難以開啟那筆1.3億元上天財寶。X於是分兩次付上38萬元。
其後,被告不時指X需要更多靈氣,要多拜神,又指師公會協助她接財寶,要她交出多筆數以萬元金額。被告又指X缺乏性生活,陽氣不足,要跟他性交。X每次帶錢到深圳給被告時,便跟他性交,前後共八次。X亦因同樣理由,與師兄性交一次。
被告又指安排X到泰國接財寶,將有108個僧侶迎接,X因此付上36萬元買袈裟給僧侶;另師傅為X到泰國而撞傷頭,要買4.8萬元千年人參及48萬元醫療費,令X付上共35.6萬元。
直至09年3月底,X得知她的財寶已打開,但需費19.8萬元到泰國及內地設三個祭壇。由於X已沒有錢,向家人商借時才揭發事件,家人勸X報警。5月3日,X約被告在廟街的觀音廟附近見面及交錢時,探員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稱他來港時,便到八仙館居住,但否認曾進行任何儀式,沒有跟X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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