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區一間中學9名12至14歲女生,涉嫌集體欺凌一名13歲女同學,其中6人今早在荃灣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分別被判18至24個月感化,期間要遵守宵禁令。
荃灣法院裁判官阮偉明表示,對被告所做的事感到難以理解,不明白以她們的年紀,大部分在香港出世及接受教育,為何會做出這些行為,用不文明方法對待年紀相若的同學,質疑是否香港教育制度,或是父母教導出了問題,不知道是否學校只顧成績,而缺乏德育培訓。法官又指,父母亦應從案件汲取教訓,要對小朋友進行身教,不要以打嚇及語言暴力等對待小朋友,以免令她們以為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案情指,9名女生因其中1人被指證涉及校內手機失竊,今年5月20日向受害女生報復,先逼受害人入女廁,施以掌摑、腳踢及用波鞋打女事主,期間喝令女事主脫衣拍下裸照,放學後再帶受害人到象山邨一女廁,除再掌摑及腳踢外,更用煙頭灼其左前臂及頸部,至晚上9時才准女事主離開。受害人回家後其母報警,並將受害人送院治理。
而案中另外3名被告,2人較早前被判入感化,另1人獲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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