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審批360名逾18歲的智障生可否繼續學業,僅34人符合條件肯定獲批,其餘需競逐特殊學校的剩餘學位,前途未明。有特殊學校接獲11人申請,但只有3人可留下,校長不滿教育局將篩選學生的「屠刀」交給學校。
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下稱聯盟)昨召開研討會,近300名家長及學生出席。聯盟批評,教育局回覆指300人獲批留校是誤導及取巧,實質只有34宗個案符合「長期病患」或「代表香港出賽需受訓」等原則獲批留校,其餘智障生能否留校需視乎學校餘額。
特殊教育學校9月新學年將與主流學校一同推行新高中學制,部分特殊學校獲知,離校年齡上限由20歲降至18歲。聯盟批評,教育局剝奪智障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涉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及《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上月底有家長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下月4日展開聆訊。
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普光學校校長何巧嬋表示,11名18歲中度智障生申請留校,但獲教育局通知僅得3個餘額,校方本月底需向教育局交出留校名單,她將拒絕交出名單以表不滿,「將把刀交還局方」,她又期望教育局放下屠刀。教育局首席督學(特殊教育支援)黎錦棠表示,過去申請留校升學的智障學生約數十至百多人,今年申請人數多達300人,局方按既定機制處理學生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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