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初偕同胞妹及友人到屯門黃金泳灘「索K」的20歲無業女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藏毒、販毒及吸毒,連同早前承認涉及騙貸款的控罪,她被判入戒毒所。
裁判官昨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容煥然入戒毒所。案情指出,今年6月6日下午約4時,屯門黃金泳灘救生員見被告及兩名女子步履不穩,上前見3人迷糊及鼻旁有白色粉末。警方接報到場,在被告的銀包內發現膠袋,內含0.78克氯胺酮粉末。被告在警誡下承認邀請胞妹及女友人(均為15歲)到泳灘,並提供K仔供兩人在女廁吸食。
被告另於去年1月21日以假糧單在信貸公司騙得2萬元個人借貸,她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並於保釋候判期間捲入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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