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P牌」鐵騎士昨晨6小時內先後在西貢及大帽山,疑閃避狗失事入院,當中一人涉酒後駕車,酒精呼氣測試超標逾兩倍被捕,可能會被吊銷駕駛執照。
涉嫌酒後駕駛電單車司機姓蔡(36歲),送院前被驗出酒精呼氣測試讀數為60多度,較法定22度超標逾兩倍,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他送院治理後傷勢穩定。
昨日凌晨3時50分,蔡某與多名友人分別駕駛多部電單車到西貢清水灣一帶遊車河,其後沿大坳門路返回九龍,途經清水灣二灘停車場附近一個落斜彎位,蔡駕駛掛「P牌」的電單車失控撞向路邊石壆,再反彈出馬路翻側滑行,墮地打滾,致頭頸及手腳多處受傷。傷者事後向警方表示因閃避走出路面的狗而撞車。
另外,一名姓袁(22歲)「P牌」男司機,昨晨9時41分駕電單車沿荃錦公路駛往元朗,途經雷公田附近失事,手腳受傷送院。袁向警方稱因為避狗撞車,事後通過酒精測試。
律師梁永鏗指出,俗稱「P牌」的暫准駕駛執照持有人如酒後駕駛,定罪後可被罰款、監禁甚至吊銷駕駛執照,懲罰細節視乎法官裁決。涉事司機在牌照吊銷期屆滿後,可重新考取執照。
政府最近建議引入酒後駕駛的累進三級制罰則,日後法庭會按體內酒精含量判罰,初級的初犯者將被停牌最少半年,最嚴重的第三級則最少停牌5年。政府又擬引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罪,並把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的加刑因素,預計法例最快可於下個立法年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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