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前住在元朗區,因私人事調遷往另一區,以前在沙田區申請手續非常簡單,但搬到九龍區某一屋邨發現屋邨辦事處要本人簽多很多文件才能完成辦理手續.好多文件我發現是白紙自行編制的,唔通高官真係咁驚孭穫,要唔識字的市民負起更大責任,拖延批核,錯咗又要我返去改,你估市民真的唔要返工,好似公務員咁準時上班準時下班.房屋署是一個政府部門,文件都不是統一,各邨有各邨做法,唔通房屋署要返回50年代各自為政,無皇管.高官扮好多嘢做.不是提供較快速度去協助市民解決問題,而是阻難市民.房屋署又取公帑去電腦化,咁又要做咁多文件,咁即係唔環保浪費資源.簡直垃圾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