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4月21日星期二05:05
【明報專訊】去年因感情問題殺死19歲女友,並將其頭顱割下的男子,昨在高院繼續受審。據案發兩個多月後曾接見被告的精神科醫生供稱,被告當時情緒穩定,「食得瞓得」並經常夢到與死者相聚。惟被告昨出庭自辯時,甫見兇刀登時哭了出來。
現年26歲的被告梁百鳴,昨日下午在證人台自辯,講述自己家庭背景後,其大律師提出事發前1天,即去年3月6日,被告在旺角 買了一大一小的刀,並由法庭書記將兇刀遞到其面前讓他確認。當被告一看見面前的「求生刀」時,被告連人帶椅即時向後退,沒有正面望向兇刀,並隨即別過臉不停的掉眼淚。
稱被女友指無用怒極行兇
被告自辯時稱,根本沒有打算殺死女友李睿怡,買刀只是希望嚇嚇她,令她願意復合,並打算若她拒絕復合,便用刀在她面前自盡。但案發當日,李不單承認已另結新歡,見他哭着求復合時,更罵他「你唔係男人嚟,睇你手又跛,又無嘢做,我點同你一齊」,被告被激怒後便向李襲擊。然而對於襲擊李的過程、及為何要割下李的頭顱,他昨日表示完全沒有記憶。
被告又稱,他只記得當時十分憤怒,當割下李的頭顱後,仍從李的褲袋內搜出其手機,並翻查李與其他人的通話紀錄,查看她最近與什麼人交往,及後發現她最後的電話,是打給一名男性。
他指在被捕後向警方承認一早安排買刀殺李、及稱狂插她的心臟要她死等說法,全因當時希望警方控告他謀殺才「作故仔」,他買刀及找李只是一心希望跟她復合,卻被李的說話激怒。但當他昨日被控方盤問為何戴着護腕往李家時,他辯稱是因為十分喜歡該護腕,「想戴住佢死」。
精神科醫生﹕被告沒有精神病
昨日出庭作供的青山醫院 法醫精神科阮長亨醫生,去年5及6月曾3次對被告進行精神評估,他指被告的情緒穩定,對事件有詳細及清楚的記憶,被告指自己已沒有自殺念頭,除非有出獄的一天。另外,被告指自己「睡得很好」,胃口正常,每晚均會夢見李,夢中與李相處開心甜蜜。
阮接見被告後,認為被告只患有中度的適應障礙,只要接受心理輔導便可,其病徵並不影響社交、工作能力及對身邊事物的認知,亦不影響自制能力,故認為被告沒有精神病,並不需要精神科跟進。案件今續。
【HCCC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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