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相士的小販曾因訛稱可助女文員挽回逝去感情,與女文員連續性交多次,被判監四年八個月。惟他出獄不久再涉案,被指誘騙一名求問婚嫁吉日的少女,聲稱她鬼上身,在她赤裸的嬌軀上畫符,乘機上下其手。涉案相士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非禮罪,堅稱是一場誤會,惟他未能交出保釋金,暫時還柙。記者:楊家樂
現年51歲的被告姜志偉,報稱算命師傅。據了解,年約20歲的女事主於街頭遇上擺檔算命的被告,向他求問嫁娶吉日。被告突然煞有介事,向少女稱「你鬼上身喎」。少女大驚之下,今年12月7日跟隨被告到其旺角寓所,希望辟邪驅鬼。
解開胸圍赤裸畫符
兩人抵達寓所後,被告疑先以紅油在女事主背上肌膚畫符,然後要求她轉身仰臥,並解開她的胸圍,乘機搓乳房、摸下體。儀式完成後,女事主離開現場,事後與朋友談起作法過程,她的朋友覺得奇怪,女事主此時才開始懷疑自己遭侵犯,報警求助。被告昨日身穿彩色大格圖案的外套出庭應訊。裁判官郭啟安得悉他曾因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遭判囚,不禁質問被告:「你又嚟?」被告反駁稱:「誤會嚟嘅,上次單案我都上到終審庭。」裁判官立即詢問上訴結果,被告低聲道:「駁回咗。」雖然被告獲准保釋到庭應訊,但裁判官昨認為他有前科,必須頒下更嚴格的保釋條件,包括現金及人事擔保各二萬元。惟被告未能交出足夠款額,遭暫時還柙,數小時後再被提上法庭時,被告直言曾致電朋友借錢不果。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明年4月3日開審,並於今天再處理被告擔保事宜。
棍騙少女做愛七天
資料顯示,02年時以客貨車販賣床上用品的被告,向22歲少女訛稱可助她令男友回心轉意,方法是與自命相士的他連續性交七日,並餵男友吃其恥毛。事主信以為真,其後與被告在一工廈單位性交多次。事主稍後按指示將恥毛混入髮菜青椒魚肉,供男友食用。03年4月,被告向事主展示她的脫衣影片,威脅會對外派發及讓她新男友看,事主交出1.5萬元積蓄,又被迫再與他性交三次,以及寫下「我本人自願和姜志偉做愛到永遠」等字條。被告於04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10項罪名成立,判監四年半,其後他上訴,反被加監兩個月。案件編號:KTCC8433/08
被告姜志偉曾因誘騙少女做愛而遭判囚。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