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警署發生駭人聽聞的「野獸刑警」強姦女報案人事件。一名失竊案少女到警署報案,竟墮入在警署內遭強暴的悲慘命運。一名負責調查該宗失竊案的探員(CID ),疑色迷心竅,日前以認領失物為名相約少女到旺角警署見面,其後竟色膽包天在警署認人室內將她強姦。涉案淫警東窗事發後潛逃,結果在全港警員追緝走投無路下,昨日自首被扣留調查,今日解上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以一項強姦罪。 記者:廖韻思、羅日昇、卓永強
涉案的旺角警署野獸刑警姓梁(29歲),編號5××56,已婚,花名「龍安」,來自警察世家。據稱,梁加入警隊10年,5年前駐守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時,曾放蛇假扮嫖客到色情網吧光顧,成功拘捕一名經營色情場所男子及6名未成年賣淫少女。梁後來調任深水埗警署軍裝警員,今年6月再在同警署調任俗稱CID 的刑事調查隊,一個月前再調往旺角警署當CID 。
藉詞協助尋回失物
女報案人在密封和有隔音設備的報案室內遭人強姦。圖為《警聲》早前發放的認人室照片。
消息稱,案中女事主19歲,早前在天水圍警署報案聲稱遭人偷去銀包,由於失竊案發生在旺角區,警方將案交由旺角警署處理,該案剛巧由梁所屬分隊負責調查,梁因而認識女事主。據稱,梁對女事主色迷心竅,不時藉故致電聯絡她;本周一晚上,梁又致電找女事主表示需要她到旺角警署認領失物,女事主不虞有詐,由男友陪同到警署,其間男友先行離開,留下女事主一人與梁見面。消息又稱,梁向女事主簡單錄取口供後,藉詞與她一起外出用膳,女事主應邀同行,其間兩人在食肆都曾經飲酒。至周二凌晨時分,女事主已醉不可支,梁以女事主家住天水圍路途遙遠為由,建議扶她返回警署休息一會。據說,女事主被扶返旺角警署後,被帶到一樓的認人室,該間只有100多平方呎的認人室,由一幅單面玻璃分隔成兩邊,全部牆壁都安裝上隔音牆,門外另有緩衝區隔絕才到走廊,關上大門後便可說是「與世隔絕」,里面有任何聲音,外面都無法聽到。消息又謂,女事主在認人室內疑有醉意遭人強姦,醒來後有人向她安撫,要求她不可將事件外洩。女事主事後返回天水圍住所,對被侵犯心有不甘,當日早上親到旺角警署報案,警方以事態嚴重,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
交出佩槍失更潛逃
前日原定在下午5時當值,他返回旺角警署後發覺重案組探員正封鎖認人室調查,心知不妙,立即致電女事主查問,獲悉她已就強姦案報警後大驚,馬上將佩槍交回槍房,然後離開警署不知去向。及至到達他上班時間,上級原本要他與重案組聯絡,協助調查,但卻不見他出現,致電給他又不獲回應,懷疑他蓄意失更潛逃。上級經與重案組商量後決定展開通緝,並通令全港警務人員找尋。通令中指,失更警員染金髮,身上無槍,涉及一宗強姦案,警員見到他可立即將他拘捕;另外,重案組事後曾向與梁相熟的同袍要求交出手機號碼,以便追查梁的下落。
女同袍勸服往自首
至昨下午1時許,懷疑梁在走投無路之下,致電給同隊一名女同袍要求協助,並相約到女警家中見面,其後由女警帶同他返回旺角警署自首,西九重案組探員接報將梁押回重案組調查。探員事後翻查梁的手機紀錄,發覺里面記載有女受害人和其他女子的電話號碼,警方正調查他過去半年處理過的案件中,有沒有女事主可能曾受侵犯,野獸刑警目前仍被扣留調查,今日解上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以一項強姦罪。
探員警署強姦女報案人示意圖
1)女事主早前因失去銀包到天水圍警署報案,因案發於旺角,所以轉交旺角警署處理
2)一名負責調查該案的探員疑色迷心竅,周一致電女事主,邀請她到警署認領失物
3)女事主不虞有詐與探員見面,並應邀外出飲酒
4)她帶醉被探員扶返旺角警署,在認人室遭強姦
5)女事主受侵犯後,前日到警署報案
6)涉案探員知道東窗事發,將佩槍交回槍房後畏罪潛逃
7)全港警員展開通緝,涉案探員走投無路找同隊女警求助
8)女警勸服探員返回警署自首,由重案組探員押走扣查,昨晚落案控以強姦罪
旺角警署發生令人髮指的強姦案,一名探員藉詞協助女報案人,在認人室內將女事主強姦。 李偉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