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禮閣300萬買債券業主不滿立案法團:投資為增加盈餘
在雷曼迷你債券爆煲的陰霾下,近日有沙田文禮閣業主懷疑屋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動用300萬元屋苑儲備投資結構性債券,業主擔憂屋苑資產化為烏有,分別向警方及土地審裁處投訴,但業主立案法團否認指控。有文禮閣業主表示,屋苑業主立案法團04年2月動用300萬元屋苑儲備,向中銀購入星展銀行的Constellation Investment Ltd 系列4結構性債券。該業主指出,面對金融海嘯,擔心這筆明年2月到期的債券屆時會出現虧損,恐屋苑資金化為烏有。
業主憂投資失利受累
該業主續稱,部份業主曾查察法團紀錄,發現當年法團並無經過業主大會通過,涉嫌擅自決定有關投資,不少業主得悉事件後大感不滿,認為處理公家財產,應以穩健為上,因為一旦投資失利,便會拖累業主。據悉,有業主於上月分別報警及向土地審裁處投訴。該業主又稱,有部份不滿法團做法的業主,已收集二百多個業主的簽名,約佔整體住戶三分之一,要求法團於本周二(25日)召開業主大會作出交代。本報昨曾嘗試聯絡文禮閣業主立案法團負責人,並在管業處留下聯絡電話,但法團負責人一直沒有回覆。該法團上月31日曾向各業主發出公開信,否認有關指控,指當年法團已向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大廈管理資源中心查詢,得悉並無相關案例,但也無違反規定,為增加屋苑盈餘,以應付日後維修支出,經多番考慮下,法團決定經中銀購買上述債券。
警方暫列懷疑詐騙案
法團指出,有關買賣債券情形皆記錄於大廈會議及周年大會會議紀錄內,對於被指盜竊法團款項的指控,法團反駁是無稽之談。警方發言人證實,上月31日接獲一名42歲男子報案,聲稱沙田區一個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懷疑違反法團的會議決定,動用法團資產作投資用途,警方暫列懷疑詐騙案處理,現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專家之言:法團無權用公款投資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現行法例,並無賦予法團權力使用法團款項作投資用途,若發現有違規疏忽,小業主可透過民事訴訟追討責任。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根據現行《建築物管理條例》,法團須以法團名義在銀行開立和維持一個有利息的戶口,作為存放基金和支付大廈管理費用之用,法例並無賦予法團權力使用有關款項作投資用途;相反,《建築物管理條例》訂明,法團必須將有關款項儲存於可生利息的戶口,如一般儲蓄戶口及定期戶口。
可循民事追討
曾處理多宗大廈法團賬目糾紛個案的涂謹申指出,從未聽聞有法團動用法團儲備投資結構性債券這類投資產品。他稱,若發現有人違規疏忽,業主可透過民事訴訟追討責任。本報記者
文禮閣業主立案法團被指未經業主同意下,擅用300萬元儲備購買債券。馬泉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