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文員偷10萬公帑警拉錯女會計 閉路電視揭真兇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一名文員監守自盜,多次從辦公室的夾萬內偷取不同貨幣的雜費,合共逾10萬元。女會計查數發現失竊反被捕,警方其後翻查閉路電視始抽出文員才是「真兇」。涉案文員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偷竊罪,還柙至11月28日判刑。
現年25歲的被告陳永健,案發時任職證監會文員,身形略胖,昨日出庭應訊時表現輕鬆,獲悉須還柙候判時,仍未流露擔憂的表情。證監會發言人回應表示,被告現已離職,署方揭發事件後已報警,交由法庭處理。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0月1日至15日期間,在中環德輔道中189號的李寶椿大廈29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辦公室內,偷取103,896元。辯方求情稱,案發時被告月入一萬元,須供養父母,是家中經濟支柱,揹上沉重經濟負擔,目前未能歸還涉案的10萬餘元。由於涉及違反誠信,款額不少,希望替被告索取報告才判刑。主任裁判官鄧立泰先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將他還押監房看管。
偷七種貨幣雜費
案情透露,證監會的劉姓女會計員負責管理雜費,分四個夾萬保管,夾萬須用密碼開啟,而該四個夾萬放在劉的寫字枱一個上鎖抽屜內,她確保抽屜正確鎖上。今年10月16日,劉發現港幣、美金、英鎊、歐羅等七種貨幣部份現金不翼而飛,確認數量後由會計經理報警。劉初時被拘捕,她否認指控。警方其後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多次在辦公時間後返回辦公室,被告最後遭警方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控罪,又稱將所盜外幣兌換成港幣後全部花掉。案件編號:ESCC5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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