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虛假文書 判社服令漁會主席或授勳名單除名
剛於本年度獲頒授榮譽獎章的荃灣葵青漁民會主席黃火,以假單據申領去年龍舟比賽購買30件救生衣的活動開支。黃早前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裁判官黃崇厚指騙公帑屬嚴重罪行,考慮被告並非存心為私利,有關物品用於公益事務,申請的款項最後沒有批出,政府沒有損失,而被告認罪及過去30年來無犯事,遂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申請開支津貼
被告黃火(59歲),昨由數名親友陪同到荃灣裁判法院,法庭未宣判前,坐在公眾席上的他憂心忡忡,其後獲輕判後,他面帶笑容離庭說:「一時誤會,知做錯咗,冇乜事,多謝關心。」禮賓處發言人表示,處方會研究黃火的個案,考慮所有有關資料後,才決定是否把他從授勳名單中除名。案情指,被告為葵青漁民會主席,該會獲荃灣區議會邀請參加去年7月的龍舟競賽,慶祝回歸十周年。事後被告申請開支津貼近3.6萬元,其中6,000元用來購買30件救生衣,區議會覆查發現為假單。被告在警誡下稱,他在不同店舖買救生衣,沒有取單,後來為了要申領活動開支,遂向一店舖要求另發單據。案件編號:TWCC2767/08
漁民會主席黃火以假單申領活動開支,昨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陳浩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