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令人心酸的故事。享年十八歲的他,父先患癌去世、母智障、妹仍求學,他中三輟學打工養家。但社署仍指他無申報入息,要分期攤還二萬元綜援金。昨日他實在撐不下去,上*自盡...
黃葵香一家初期月領8600元
社署發言人補充說,自殺男子黃先生一家三口一直領取8600元綜援金,社署2006年11月覆檢個案時發現黃葵香在同年停學並工作,每月平均入息約7000元,黃葵香每月獲豁免計算入息2500元,加上經調整的綜援金額,黃家每月收入逾1萬元。
社署:事主沒即時申報入息
但社署指出,事主因未有即時向社署申報工作入息,故造成多領綜援款項,經受助人同意後,每月還款1000元,直至還款完畢。在07年8月,黃太主動通知社署,黃葵香已搬開居住,獨立生活並脫離綜援網,從今年9月1日起,黃太及其女兒領取的綜援金額為6700元。
社署發言人強調,若綜援受助人在還款期有經濟困難,可與社署商討修改還款計劃。社署以不影響受助人基本生活需要為重要考慮,並必定在得到受助人同後始會執行還款計劃。
工會指人手不足延誤個案覆檢
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指出,部分受助人並非存心欺騙社署,有部分人是不懂或忘記向社署申報入息,造成多收。但現時社署人手不足,每每過了數月半載方覆檢有關個案,其間受助人難免多收綜援金。因此他建議社署應加強人手覆檢,以免出現太多的多收款項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