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公布允許BNO港人及近親明年1月起申請居留及入籍安排,過期或遺失毋須急於補領
英國 政府宣佈,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資格的港人及其親 屬明年1月起可申請「香港英國國民(海外)簽證」(Hong Kong BNO Visa)。[attach]296618[/attach]
根據英國政府網站, 申請人可在英國本土或英國以外地區申請,可選擇申請居住30個月 、其後再續期30個月,或申請一次過居住五年。
申請人遞交申請時毋須出示有效護照,就算護照已過期 或遺失亦不用補領,同時承諾在適當時候學習英語,並要領取由內政 部許可的診所發出的肺結核(TB)測試證書。
申請人入境後可在英國工作或讀書,但不會獲得政府資助 如社福保障。申請人在英國居住五年後可申請定居,12個月後可申 請入籍。
至於申請資格方面,申請者 需證明自己擁有BNO資格、在香港通常居住、證明財政上能自給自 足至少6個月等。
英國內政大臣彭黛 玲(Priti Patel)在有關文件中寫道,這是十分慷慨的 簽證安排,申請人亦能夠攜同沒有BNO資格的受養人到英國,而考 慮到有部份港人在97後出生,但已年滿18歲以上,本來不符合英 國入境政策下受養人的定義,但當局會考慮酌情處理,為持BNO人 士的孩子及受養人提供簽證。
前香港 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英國容許BNO港人及近親申請居英權,是 港人在中共陰霾下的「救生艇」,亦反映國際間認同香港年輕人於反 送中運動中的貢獻,尤其1997年主權移交前出生的香港年輕人。 雖然有關安排仍待明年1月實施,但他相信,若「港版國安法」執法 力度加大,必須會導致實施日期推前。
「Goodbye HK Hello UK」專頁香港負責人Billy Wong則認為,當日英國外相藍韜文提出容許BNO港 人申請居英權時,不少港人有無限想像空間,以為終於平權,甚至已 經開始置業、求職,但現時所公佈的詳情仍設有簽證程序,或令部份 人有失預算。他認為,今次申請限制偏向寬鬆,包括沒有嚴格語言審 核等,但港人循程序申請時,仍須審視自身財務狀況。他又指,港人 明年1月才可正式申請,太早前往英國亦無法在當地工作,可能造成 財務負擔,須謹慎考慮。
英國本月初 表示將修改入境規則,為符合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 的港人及其家屬,提供移居英國並最終申請公民身份,並強調「港版 國安法」明顯及嚴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日前更在國會下 議院宣佈,即時及無限期暫停與香港之間的引渡協議,同時將英國自 1989年對中國實施的武器禁運,擴大至香港,禁止向香港出口「 潛在致命武器」等用於打壓民眾的防暴設備。
英國政府網站:[url]https://getjetso.com/jetso/19612[/url]
[url]https://getjetso.com/jetso/19613[/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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