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無監管無跟進,舊樓更新愈整愈亂
政府於○九年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資助三十年樓齡以上的舊樓重修公共設施;豈料更新工程缺乏監管,承建商既不必定時匯報工程進度,房協亦不會主動巡查施工。大角咀有舊樓「更新」近一年,始揭發工程紕漏甚多,渠道愈改愈亂、防煙門又不合規格;大廈翻修不成,小業主白付血汗錢,卻未換來改善。李小姐與母親居住於大角咀渡船角文耀樓一個六百多呎的單位,二○一一年尾接獲法團通知,大廈將參與「樓宇更新大行動」,每戶須先夾錢墊支二千多萬的工程費用,翻新渠道及牆壁結構,完成後,經房協審視工程,認為合格便可獲房協資助近七成費用。
「文耀樓共有四百伙,法團要求每戶先夾四萬五千幾蚊出嚟,話完工後最多可以拎番萬六蚊、長者就有四萬。當時好多街坊都覺得單位住咗四十幾年,以為翻新後大家可以住得舒服啲,加上又有政府睇住,所以大家都好放心,齊齊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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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政府為刺激建造業就業,共注資三十五億資助三千多幢舊樓重修;但審批申請甚為手鬆,變相幫承建商與則樓「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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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香島建築辯稱單渠和雙渠都屬合法工程;但驗樓師卻指出混合兩種污水容易傳播細菌,對這種縱橫交錯的渠道更嘖嘖稱奇。
[b]翻修新不如舊[/b]
豈料工程進行至一半,居民陸續發現問題。
(1)造價近四百萬、將廢水渠搬至室外的渠務工程,竟將原有的獨立雙渠設計改為「單渠」,家用廢水渠與糞渠合二為一,令質量倒退至沙士前的標準。
按照文耀樓舊有設計,大廈的廢水與糞水分為雙渠直落地底,但在維修時,卻將兩渠合併,但同時又將上層單位的水渠橫枝置於室內天花處,不但有礙觀瞻,更令室內水渠數量比原有設計更複雜。李小姐說︰「本來屎渠係企身靠牆直落、更新之後反而喺頭頂過,又多橫枝,做完慘過唔做!」
(2)更換防煙門未達標準。按照合約,承建商須翻新近百多道防煙門、並須更換其中二十隻;豈料所謂翻新,原來只是於門上重髹油漆,而部分新換上的防煙門,關閉時竟有大條隙縫不能密合。
(3)走廊牆身的批盪良莠不齊,有空心牆身只髹油漆就了事。
李小姐質疑工程粗製濫造,去年底遂向房協及屋宇署查詢,想不到原來當局對施工一直無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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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翻新的防煙門仍銹漬斑斑,門縫攝得入五元硬幣,驗樓師賴達明指「消防檢驗一定唔會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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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訂明居民須墊支工程造價二千多萬(上),完工後最多可取回一千二百多萬資助;但目前全座居民只陸續收回三百多萬款項,每戶居民只收回九千多元(下)。
[b]跟進 渠道設計有問題[/b]
記者聯同資深公正行驗樓師賴達明一同到文耀樓單位視察,對於在頭頂「盤根錯節」的渠道,賴表示「嘖嘖稱奇」,「搬渠往室外是為了盡快將污水帶離單位、方便維修,點會喺頭頂愈結愈多橫枝?橫枝應該擺出牆身外先有意義,而家喺窗口駁出街,根本唔係長遠做法,個則好有問題!」他又即場檢查防煙門的隙縫闊度,發覺可輕易攝入一個五元硬幣,「闊到咁,消防一定唔會批啦!」他質疑工程將貨就價,「連大堂雲石地板都係用次貨,好誇張!」
[b]無部門規管進度[/b]
李小姐說:「上年十一月左右,我聽到愈來愈多街坊埋怨工程,於是打去房協查詢,點知佢哋話承建商原來『唔使準時入文件俾佢哋』,咁咪即係無王管?」原來按房協準則,「樓宇更新大行動」屬資助項目,大廈法團經招標聘請顧問則樓及承建商後便可入紙開工。
理論上法團須要「按工程進度」分期遞交文件,以文耀樓個案為例,房協原定分三期批出資助,即入紙開工後、施工中期及完工後;但居民只收過開工後的第一期批款九千多元,「而家就快完工,但房協話直至上月底先剛收到中期進度文件,承建商一日唔遞表,居民就永遠拎唔番錢!」換句話說,若果承建商不向房協遞交文件,房協亦不會主動查察。「居民錢就俾晒,到最後如果工程唔達標,房協唔批錢俾街坊,我哋問邊個追?」李小姐大感無奈。
更離譜是,在追查之下,發覺本來應為工程把關的則樓,亦有濫批工款之嫌。按照合約,居民墊支二千萬的工款分為十期發放給承建商,每期由顧問則師按進度及施工質量簽發,但其中第七期、共一百五十多萬的工款,竟在未經則師簽名下就批出,當中沒有法定人士監督該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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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主席黃樹宏指自己對管理一無所知,工程至今多次拒絕召開居民大會交代進度,有多位居民已聯署計劃要罷免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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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島建築董事楊永燊推說工程完全按照圖則進行,但承認渠務施工時曾「忘記」向屋宇署入紙;訪問途中卻有街訪當面指責工程粗製濫造,他無言以對。
[b]回應 無人肯認責[/b]
對此,記者向顧問則師陳詠梅查證,陳竟直認:「嗰陣放咗假,一個星期內已經補簽番㗎喇!」當被問及有否親身巡視單位渠道及防煙門時,她亦承認未有逐一跟進,「邊去得咁多啊!但有項目經理會匯報俾我聽做參考。」及後記者又展示防煙門的相片指出隙縫,她看後亦認同未合標準,但對已批出的一千六百多萬工款,卻表示「工人做咗嘢,一定要批錢;最多只能扣起10%左右,呢個係行規!你哋唔明!」
房協則回應指,文耀樓在二○一二年初開工之後,直到上個月才收到由法團遞交的中期進度,「我哋只向法團對口,要法團聯絡先會開始查察施工」,又指文耀樓糾紛屬居民事務,不在工作範圍。但問到如何有效防止工程粗製濫造的漏洞,就未能提出具體方法。
根據房協數字,樓宇更新大行動共收到3,500幢大廈申請,唯至今只有1,100幢完成工程並獲發津貼。
至於負責招標及找承建商的法團主席黃樹宏,他竟推說自己新上任,不熟知大廈管理;不過翻查公司註冊,他名下卻持有物業管理公司十多年,更有不少被追討的記錄;承建商香島建築則承認,工程期間曾漏向屋宇署申報渠務工程,但強調現已補回,又指會重新檢視所有防煙門,所有不合格的會免費更換。
(趙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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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記者再三追問下,建築師陳詠梅承認在未經她簽署下批出工程款項,但卻死撐已迅速補回簽名,更強調這是「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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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壹判官[/b]
房協牽頭推行樓宇更新,過程卻不監管,業主夾錢做維修,承建商賺一大筆,但工程做完仲衰過無做!
評分:劣劣劣劣劣
(五個劣為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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