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也虧掉了21,因為你開店需要成本,每件商品當放在店內時已經不能用單商品成本來衡量
所以答案是:100
一堆**
就44阿 有那麼難嗎解答沒錯阿回覆1# young 的帖子
94 標價,街紡換錢都是幌子,因為街紡沒有損失。假錢原本也不是店主的。
重點在騙子取走29元+15元的鞋子
所以損失44元。是正確答案
;P [quote]原帖由[i]wlkw98765[/i]於2011-3-31 11:17 發表[url=http://www.getjetso.com/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60136&ptid=396911][img]http://www.getjetso.com/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乱来。。。
你忽略了还给那骗子的钱,29。。。
那鞋的本钱,15.。。
那后来和店家换回假钱50。。。
全部是94 啦~[/quote]
說94的麻煩重算一下……
你的算法跟樓主的答案不一樣,
一開始拿到50,找29剩21
這時候本來手上有21真錢
但要還鄰居50元,所以現在虧了29元
接下來鞋子也不在了,所以再把鞋子的錢扣掉,所以虧了44元
算式:
50-29-50-15=44……Ans
樓主正解無誤。
回覆1# young 的帖子
答案怪怪的耶就算是假錢他也有找給年輕人29元+還鄰居50然候成本15 他虧了一雙鞋子 這樣應該是94吧??為什麼會是44 他少一雙鞋子又沒賺到錢 一定是扣成本價 ?? 怒回覆2# wlkw98765 的帖子
我也是這樣認為 他們那樣算難怪玩股票的輸的人這麼多哈哈回覆1# young 的帖子
以會計的方式來看發生了以下事件1.鞋子進貨
因此現金-15 鞋子+15
2.賣掉鞋子(無法找錢所以賒欠)
因此現金+50 鞋子-15 毛利+6 欠錢+29
3.換錢(以會計的角度來看未發生交易)
現金+50 又-50 因此現金沒變動
4.找錢
欠錢-29 現金-29
5.發生損失(假錢事件)
現金-50 損失+50
總結:
現金-15 +50 -29 -50 =-44
鞋子15 - 15 =0
損益6 - 50 =-44
所以賠了44元
PS:第2.4項其實應該算是一筆事件
但是為了清楚解釋才把他分開
而第3項在會計觀點中可以完全忽略
有部分人算出94的答案的其算法如下
1.鞋子進貨
現金-15 鞋子+15
2.賣掉鞋子(收到的錢是假鈔等於沒收到)
現金-29 鞋子-15
3.換錢(50換50沒變)
現金+50 -50 =0
4.賠錢(假錢事件)
現金-50
總結:
現金-15 - 29 - 50 =94
這樣子乍看之下絲乎沒錯
但是關鍵錯誤是發生在第3項
在第2項時已經把收到的50元以假鈔認定為沒收入
所以在第3項換錢時也應該把跟街坊作為交換的鈔票認定為0元
因此正確的第3項為:
現金-0 +50 =50
所以正確的總結為:
-15 - 29 +50 - 50 =44
樓主的講法確實是簡單明瞭又正確並沒有誤導人
但也因為簡單所以看得懂的人才懂==" 44 亂來!
1)還鄰居50元
2)找錢29元
3)貨物成本15元
4)利潤損失6元
所以應該50元+50元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