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乖仔失常亂刀弒母殺妹
荃灣發生弒母殺妹慘案,家境富裕、品學兼優的十五歲少年,昨凌晨在寓所突然發狂,戴上黑手套,再手持菜刀,涉嫌先後向胞妹和母親施襲,以致兩人頸和背被斬十多刀喪生。少年稍後到附近海濱公園狂割右掌,並報警自首,有人被捕時向警員說:「世界少啲人,會好口啲!」 精神問題,慘劇 荃灣 涉嫌弒母殺妹倫常慘案,十五歲少年被控兩項謀殺罪,昨於荃灣裁判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被告父親及伯父等九名親屬到庭旁聽,控方於庭上未透露被告行兇動機,僅向法庭申請把案件押後至下月六日,以索取被告精神科報告,判斷他是否適合答辯,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看管。父子沒眼神接觸
報稱學生的被告姓簡(十五歲),昨身穿醫院病人服,在黑布蒙頭下由警車押解至荃灣法院應訊。架上眼鏡的被告一臉稚氣,外表斯文瘦削、面色蒼白,他由羈留室走出犯人欄時,一度望向父親,但父子卻全程沒眼神接觸,期間被告於庭上垂頭喪氣,不時低頭。
傳譯員向被告讀出謀殺罪名後,簡點頭示意,傳譯員提示他要出聲回答後,他才輕聲表示「明白」。他被控於本月二十二日在荃灣享和街安豐大廈一單位內,謀殺兩名女子。
簡父昨在被告的伯父、伯娘、叔父、堂兄及舅父等親屬陪同下到庭旁聽,他等候進庭期間表現頹喪,不時低頭閉目養神,甚少與親友交談,在庭內則表現平靜,但甫出法庭即激動落淚。
控方在庭上申請索取被告兩份精神科報告,以便判斷被告是否適合答辯,獲法庭批准。裁判官表示基於控罪性質,沒有權力讓被告保釋外出,而由當值律師代表的被告亦沒申請保釋。
旁聽者須登記身分
案件提訊的荃灣法院,與兇案現場及被告父親開設的茶餐廳只一街之隔,不少街坊到庭擬旁聽,一睹被告廬山,但礙於被告年齡在十六歲以下,案件於少年法庭提訊,一律拒絕公眾旁聽,只准許親屬及記者進入,而法庭亦明顯加強保安,旁聽者須先登記身分。
另外,一名自稱「八卦」男子,昨日專程到法庭旁聽,遭庭警拒諸門外後無奈離去。案件編號︰荃灣刑事七○○○七三──二○一○。記者周凱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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