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賣樓花 多發兩招披露撻定資料 期限待磋商
政府規管發展商銷售樓花再添兩招,要求發展商5天內公佈賣出單位預計完成交易日期,及盡早公佈取消交易個案。地產建設商會初步認為,兩招在執行上沒有困難。而取消交易具體公佈時間,有發展商認為可再磋商;房屋局則指,就這方面上未有定案。記者:周燕芬、湯家明、林志光
因應西半山天匯爆發大規模撻定事件,政府對樓花銷售交易極度關注,包括預計單位完成交易日期及取消交易資料披露。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表示,商會上周五接獲政府信函,建議就樓花銷售措施,增加兩項,要求發展商若有單位取消交易,需要盡快於公司網頁上公佈;以及於5個工作天內公佈售出單位的同時,一併公佈預計物業交收日期。他指執行上困難不大,商會將於一、兩日內開會討論,相信沒有太大困難,政府主要希望增加透明度,商會會盡量配合。
不過,有發展商透露,過往處理撻定單位,須透過律師向撻定買家發信通知沒收定金,待完成所有法律手續才能將單位重售,其間須時兩周至兩個月不等,因而就公佈撻定具體日期有一定難度。
[b]取消交易手續最快兩周[/b]
[img=現時的售樓書都有列明物業交易日期。]http://static.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100721/large/IMG0000030_B07.gif[/img]
長實(001)地產投資董事郭子威表示,盡早公佈取消交易個案,有助提高售樓透明度,在確認取消交易後披露有關資料,相信業界在執行上應沒有太大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政府要求發展商與買家取消交易後,盡快在公司網頁公佈有關資料,至於在取消交易多少日之後才公佈,正與地產建設商會磋商,希望短期內定案。
[b]售樓書有列明成交期[/b]
對於政府新增兩招規管賣樓花,新世界發展(017)董事總經理鄭家純認同,政府出招是希望保障消費者買樓的權益,集團會盡量配合,但他希望在執行細節上,有數個月時間進行測試。他又相信9招12式的具體成效要待較多樓盤推出執行才能反映出來。英皇國際(163)執行董事張炳強認為,上述兩新招在執行上問題不大。
現時售樓書中亦有清楚列出交樓日期,第一個是預期可以交樓日期,第2個是最後交樓日期(即物業的成交期),因為當中或會受到天雨影響建樓進度。
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副會長余少洋認為,在網上披露住宅買賣預計成交日期問題不大,但認為買賣合約內訂明的完成交易日期,應具體清晰,不應存有灰色地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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