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信用卡日日15%飲食簽賬現金回贈推廣計劃(至10年7月25日)
[url]https://getjetso.com/jetso/9719[/url]渣打信用卡日日15%飲食簽 賬現金回贈推廣計劃
Need to register:[url]https://getjetso.com/jetso/9720[/url]
日日15%飲食簽賬現金回贈推廣計劃(「此推廣計劃 」)之條款及細則:
1. 首5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 (定義見下列條款3)的首天(凌晨12時起)至最後一天(下午11時59分前)致電24小時登記熱線1836369或登入[url=https://getjetso.com/jetso/9721]www.standardchartered.com.hk/15rebate[/url],登記適用信用卡戶口(定義 見下列條款4),其食肆簽賬(定義見下列條款6)方可獲15%現 金回贈。成功登記之客戶於完成登記時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
2. 客戶於推廣期內以指定之信用卡戶口作現金透支或零售購物 簽賬,每個階段累積簽賬(定義見下列條款5)滿HK$5,500或以上,於該階段內所作之合資格食肆簽賬可獲15%現金回贈。現 金回贈金額將計至小數位後兩個位的港元為單位。適用信用卡之主卡 及附屬卡的累積簽賬及合資格食肆簽賬將合併計算。客戶之適用信用 卡賬戶於每個階段最多可獲贈HK$500現金回贈,於整個推廣期 內最多可獲贈HK$1,000現金回贈。
3. 推廣期由 2010年5月26日至2010年7月25日(「推廣期」)。並 分為2個階段進行:第1階段由2010年5月26日至2010年 6月25日(包括首、尾兩天);第2階段由2010年6月26日 至2010年7月25日(包括首、尾兩天)。
4. 此推 廣計劃只適用於渣打信用卡、渣打聯營卡或渣打American Express®卡(「適用信用卡」)。渣打公司卡及渣打JOS Visa商務白金卡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
5. 累積簽 賬包括以適用信用卡於推廣期內所作之本地及海外零售購物簽賬、現 金透支及免息分期之每月供款(以顯示於月結單上之交易日期計算及 須於2010年8月15日或以前已誌賬)。其他交易包括但不只限 於網上購物、郵購、電話購物、自動轉賬、繳交公共事務費用、保費 、八達通自動增值、免息分期付款計劃之總金額、手續費、年費、逾 期費用、超額費用、利息/財務費用、結餘轉賬之金額及利息、「兌 現年息優惠」計劃之金額及利息/手續費、「兌現分期」或「月結單 分期」計劃之供款及利息/手續費、網上繳款、兌換籌碼及繳稅金額 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所有未誌賬/ 取消/ 退款/ 偽造/ 未經許可的交易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
6. 合資格食肆 簽賬包括以適用信用卡於推廣期內(顯示於月結單上之交易日期計算 及須於2010年8月15日或以前已誌賬)於本地食肆所作之新簽 賬。其他交易包括但不只限於海外食肆新簽賬、酒席宴會、私人宴會 /包場派對、酒吧/酒廊、雪糕、蛋糕/麵包店、網上/電話外賣、 派對食品外賣及到會服務、設於美食廣場/超級市場/百貨公司內之 食肆、俱樂部/會所內之餐飲或其他由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或根據Visa國際組織/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Limited/美國運通之商戶編號不時界定為非食肆之商戶及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 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
7. 透過此推廣計劃於推廣期內 所獲贈之現金回贈,將於2010年9月25日前存入客戶已登記之 適用信用卡賬戶並顯示於月結單上。
8. 客戶有關之適用 信用卡賬戶必須於存入所獲贈之現金回贈時仍為有效,無拖欠任何信 用卡賬項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有現金回贈。現金回贈不可作現金 透支提取,亦不得轉換、轉讓及不可用作繳付信用卡結欠。
9. 本行將經電腦核實客戶之適用信用卡交易紀錄,方確定客戶於 此推廣計劃獲享現金回贈之資格。若簽賬存根印載的資料與本行存檔 紀錄不符,將以本行存檔紀錄為準。
10. 如客戶於獲贈 現金回贈後取消用作計算有關任何此推廣計劃之簽賬以致未能符合上 述累積簽賬額,本行有權從客戶之適用信用卡戶口內扣除相等於該現 金回贈之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1. 客戶必須保留有 關之交易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對之用。如有任何爭議, 客戶必須提供有關之交易單據及簽賬存根正本,以便本行作進一步調 查。所有已遞交之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12. 本行保留 隨時更改或終止此推廣計劃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 議,本行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13. 中英文版本之內容如 有歧義,概以英文版為準。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