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女模性交改運 茅山師生日判囚81月
已婚茅山師誘騙女模特兒性交轉運,他至今仍認為被定罪是命運使然。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昨於判刑時嚴斥被告是上得山多終遇虎,本案是天網恢恢的明證,並斥責他毫無悔意,利用事主的迷信及對其信任犯案,最後一次法事情節幾近強姦,應重罰以收阻嚇之效,重判被告入獄6年9個月(81個月)。 記者:陳詠詩法官更以宋代無門慧開禪師的詩偈作結,「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風冬有雪,若無閒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法官寄語十分迷信的人,明白禪師的心境,希望本案可帶來勸阻及警惕作用。
[b]官:女事主無知不是罪[/b]
昨日剛好是被告歐陽國富的56歲生日。他已被還柙近月,昨日見到他愁眉苦臉,顯得一臉落泊,於求情時一度垂淚。對於被重囚,他表現鎮定,似是心裏有數,但望向法官時不禁露出一絲不忿。辯方表示他考慮上訴。
被告昨透過大律師黃達明求情,堅稱自己是幫人惹禍,他不同意精神及心理報告指他需要治療的評語。被告至今仍深得妻女及善信支持,在辯方呈上的27封的求情信中,其妻表示深信丈夫行善積德,沒有半點私心;女兒亦相信父親是有法力的法師。餘下包括演藝界人士、牙醫、商人及曾接受雙修法事的Y小姐,亦去信稱讚被告無私助人,有超凡法力。
法官判刑時指,現年21歲的女事主X迷信及愚昧無知不是罪,但被告利用X對其信任及她對茅山法事的盲目迷信,令X與年紀相差數十載及毫無感情的被告性交,最終令她成孕,致要墮胎。
X於14及15歲年輕時已曾兩次墮胎,法官指被告的行為令X再經歷傷身的墮胎手術,她所受的身心創傷不足為外人道。被告的行為亦令一個小生命無奈下產生,同時無辜被褫奪生存的權利。
法官又斥責被告毫不羞恥,辯稱性交時身不由己,是師公上身,連前後的生理反應也惘然不知,卻能詳細道出雙修法事過程。被告於求情信中道「事件是一個懲罰,知道凡事皆有定數,天命難違。」法官認為若非X有孕及有社工協助,事件會石沉大海。被告是上得山多終遇虎,本案是天網恢恢的明證。
[b]第九次性交幾近強姦[/b]
法官引用另一名假相士借作法為名誘少女七次性交案例,指本案情節更為嚴重。被告收取當時19歲的X利是,於07年4至12月間,進行口交及雙修交合法事。被告將過程包裝成設壇、念咒、淨身、掃符及化符法事,訛稱可改X命運旺星途。
性交法事間,被告沒有戴避孕套,亦叫X不用避孕,法官認為是對X進一步傷害。X於第八次法事成孕,仍懵然不知,遭被告強行完成第九次性交法事,情節幾近強姦。法官指神鬼學說永遠是社會探討的課題,無知少女及弱勢社群遭他人誘騙促致性交,應予重罰,收阻嚇之效。
案件編號:DCCC569/09
[b]全無悔意 求情信自讚顧家好男人[/b]
歐陽國富至今仍深信因幫人惹禍,多名善信昨日亦透過求情信對他歌功頌德,稱頌他是一個有超凡法力、無私助人的法師。不過,被告的心理報告卻透露了他人性的陰暗面,指他自我形象低落,喜歡操控別人,向深信他的善信為所欲為。法官判刑後表示,他應在獄中接受精神治療及心理輔導。
法官宣判時,引述被告的精神報告,指他自09年7月等候案件審訊期間,患上抑鬱症,應接受治療。對於他在74年因非禮被判守行為,被告認為那是一次錯誤的指控。他重申,於本案中他是師公上身進行交合,對過程一無所知。
[b]堅稱善心幫人惹禍[/b]
心理報告則指被告自我形象低落,擔憂被拒絕,喜歡操控他人,對那些深信其超自然法力的善信為所欲為,濫用及剝削他人信任,以滿足自己的情慾。他至今毫無悔意,將錯失歸咎X,重犯機會中度至偏高。就心理治療上,應着重其謬誤的性態度、性犯罪及性格問題進行治療。
被告不讚同兩份報告的評語及結論。他自19歲學習茅山,99年才替人做法事,連同X在內,至今已替七名女客人做雙修法事,他堅稱出於善心助人,卻因為幫人惹禍。
他在求情信中稱讚自己是顧家好男人,任職泥頭車司機,負擔家庭開支,一直擔心均為教師的妻女名譽受損。他表示經歷今次事件後,已得到教訓,願意金盆洗手,不再幫人。不過,法官認為他是自圓其說。
至於早前有報道指蔡卓妍是被告契女,方力申及鍾欣桐亦與被告相熟。英皇高層霍汶希已澄清蔡卓妍及鍾欣桐不認識被告。方力申則承認認識被告,但不作進一步評論。
本報記者
from:[url]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122&sec_id=4104&art_id=13652521[/url]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