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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urywong 發表於 2009-12-8 12:41

警隊洩密28宗處分21警員

警務處承認,部份警務人員家中的個人電腦裝有「點對點應用程式」,並使用了這些電腦儲存警方文件。截至2009年12月4日,這種情況下造成的個人資料外洩事件達28宗,其中26宗事件已完成調查,共21名警務人員被處分。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昨日與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會面,了解連串經檔案分享軟件(foxy軟件)在網上外洩資料的事件。吳斌引述鄧竟成稱,連串事件是個人電腦儲存警方文件作日後使用造成的,並非因為警方的資訊科技系統遭黑客入侵或系統失誤所引起。

警務處已就其中26宗事件完成調查,共21名警務人員被處分,但具體處分情況不詳。警務處亦已於去年7月完成清理警隊所有共用終端機中的機密及個人資料。第二輪的清理工作已於今年2月進行,同時已向所有督察級以上人員提供2,800個已加密的USB記憶體,以安全方式儲存及傳送機密資料。

吳斌說,警方在執法時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很多時都是性質敏感的,因為可能是與調查罪案有關。警方必須加倍小心,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特別是從疑犯或證人所取得的資料,避免遭意外或未獲准許地查閱。(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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