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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urywong 發表於 2009-11-20 12:31

持五歲兒玩具槍劫燕窩店匪囚八年

以玩具槍行劫,失八載自由。一名茶餐廳職員,去年因手持其五歲兒子的玩具槍打劫燕窩店,劫去二千八百多元,昨日在在高等法院被判囚八年。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行為愚蠢。

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歲茶餐廳職員黃智銳手持五歲兒子的玩具槍,到位於元朗的盞記燕窩店行劫。其間他以玩具槍指嚇職員,要求職員交出金錢,並喊:「唔係一槍打爆你個頭!」最後,他成功劫去二千八百多元後逃走。

至今年一月,被告在銀行門外因形跡可疑,遭警員截查後搜出玩具槍而被捕。被告昨日於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及攜帶仿製火器罪。

被告求情時指,妻子是內地人,他誤信可以錢疏通,提早申請妻子來港,所以欠下高利貸,無法償還而犯案。(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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