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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ko6 發表於 2009-11-14 09:59

「踢拖蜘蛛人」爬12層樓返家

將軍澳彩明苑昨出現一名「蜘蛛人」?一名男子在返家時,竟徒手由地面攀爬外牆水管,以八分鐘登上十二樓住所,途中曾經三度失足,驚險萬分,最終有驚無險。警方接報到場,該男子聲稱因忘帶門匙,但因他踩爛房署設施,涉刑毀被帶署助查。本報記者

疑為慳數百元的開鎖費,一名綜援漢竟化身「蜘蛛人」冒險攀渠上樓,卻弄毀房署的節能感應器和鋁架,被警方拘捕,更需賠償一千五百元維修費,可謂因小失大。有街坊稱,該男子過往亦曾試過爬外牆水管返家。

藏他人身份證被捕

該名「蜘蛛人」姓林,三十九歲,據悉依靠綜援金過活,獨居彩明苑彩貴閣十二樓一個單身人士公屋單位,在上址居住八年,有多次入獄記錄,剛在八月才出獄回家,警方事後在其家中搜出他人的身份證及信用卡,正調查其藏有的原因及動機。

昨晨八時許,林穿拖鞋和短褲離開寓所,卻因忘記帶鎖匙無法入內,林於是要求大廈管理員,開啟平台大門,讓他進入平台,再爬水管返家,但遭到管理員斷言拒絕。



一名目擊街坊表示,林離開管理處後似心有不甘,在大廈空地向上打量一會後,開始由彩貴樓地下,徒手攀爬水管到達平台,再沿大廈外牆的水管向上爬,街坊形容他身手敏捷,恍如電影中的蜘蛛人,管理員見狀大聲喝止無果,唯有致電報警。

聲稱忘帶鎖匙

另一名女街坊形容該名「蜘蛛人」非常淡定,每爬上一層樓,便探頭看單位內情況,但在四樓外失足險墮樓,引起街坊驚呼。

之後分別在八和九樓再度失足,但他若無其事繼續攀爬,約八分鐘便爬上十二樓住所,閃身從廁所窗爬入屋,圍觀人群才鬆一口氣。

警員事後到場,進入林的住所調查,林仍在尋找門匙,由於他涉弄毀房署的節能感應器和鋁架,涉嫌刑事毀壞被捕帶署,昨午警員再將他押返寓所搜查。

消息指,警員在其單位內,發現不屬於林的身份證和信用卡,正調查其藏有動機和原因。(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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