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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urywong 發表於 2009-9-30 07:45

美漢搶熱狗入獄年半

美國麻省一名積犯教而不善,上月醉酒行公園時,用疑似手槍威嚇樹下遊客,強搶一隻熱狗狼吞虎嚥,結果被判入獄18個月。
35歲的賈德上月到公園閒逛,見到有男子在大樹下大快朵頤,於是問對方會否吃另一隻熱狗,豈料男子答會吃後,賈德即露出疑似手槍的物體,然後搶走熱狗。

美食得手,賈德隨即如餓狼一樣吞掉贓物,連恤衫都沾滿芥末醬,不久終在公園附近被警方截獲,在身上搜出鉛彈槍和袋裝刀。賈德過去曾入獄三次,前天(周一)承認竊盜罪後,又要準備坐第四次監。(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windmich 發表於 2009-9-30 12:53

搶野食唔係問題,
飲醉酒兼持槍先過份...

Dororo 發表於 2009-9-30 22:26

用疑似手槍,只為一隻hot dog.....:smilies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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