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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urywong 發表於 2009-8-3 07:00

兄炒車重創,弟抬上的士,圖自行送院

西環昨晨發生電單車自炒意外,一對菲籍兄弟分駕鐵馬出遊時,P牌弟弟目睹兄長翻車重創,自行把兄長抬上的士赴院,途中再交由救護車接力處理,傷者情嚴重,其弟弟則涉嫌醉駕被捕。交警及醫護人員強調,車禍後不應移動傷者,否則可能加劇傷勢,造成致命後果。

命危的29歲菲律賓籍男子Dereka,據悉頭部撞地,雖有頭盔保護,但仍吐血重傷,經搶救後一度命危,其後情轉為嚴重。其24歲弟弟Mathew,持有電單車駕駛執照不足一年,故駕車時掛上P牌,意外後因酒精呼氣測試數據超標,涉嫌醉酒駕駛被捕。Dereka則因傷勢嚴重,暫不宜進行酒精測試。

事發於昨凌晨4時許,兩兄弟疑與友人消遣後,分別駕駛兩輛電單車,一前一後沿干諾道西中線東行,經過德輔道西對開時,在前的Dereka座駕突然失控,猛撼向左邊路壆後翻側,他當場被拋出倒地。

尾隨的Mathew見狀,立即停車上前察看,替Dereka脫去頭盔後,見他傷勢嚴重,立即截停路過的士,然後把兄長抬上車,令司機駛往醫院。的士駛至中環時遇到一輛救護車,司機立即把對方截停,再由救護員為傷者急救及送院。Mathew其後返回車禍現場協助調查,終被揭發醉駕。

擔任交通警的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呼籲市民,在涉及傷亡的車禍中,應第一時間報警,除非擁有特定的急救資格,或遇有危急情,否則不要隨便移動傷者。

他指出,撞車後傷者可能受到嚴重創傷,不當的移動,既破壞現場證據,亦可能加劇傷勢,加上香港的救護服務全面而迅速,故應報警及等候救援。

急症室專科醫生馮顯達稱,車禍時傷者有可能頸部受創,移動時可傷及頸椎,造成難以估計的後果,包括令橫隔膜停止活動而不能呼吸致命,或者四肢癱瘓等。

另外,傷者若有骨折或其他創傷,搬動時可能令骨骼移位,除了未必能移返原有位置,更加可能插傷肺部等重要內臟,假如未能及時施救,亦可致命。(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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