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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urywong 發表於 2009-7-24 12:58

證監促設非迷債處理機制,須銀行高層負責,事主不滿可再投訴

本報記者獲悉,證監會已要求16家跟該會達成和解協議的雷曼迷債分銷銀行盡快成立一個「經加強的投訴處理機制」(enhanced mechanism),去處理針對他們的「非迷債」結構產品投訴(如ELN-股票掛票據),其中包括規定這個機制須由銀行的高層負責。事主若不滿銀行的解決方案,可以再向證監會投訴。屆時,證監會不排除會再作「由上而下」的銀行銷售系統缺失調查。此外,證監會明言會繼續調查針對餘下3家未跟證監會達成協議的銀行。

證監會早前表示,已對19家售賣雷曼相關產品的銀行,展開「由上而下」的銀行銷售系統缺失調查。當中有3家銀行由於沒有售賣迷債,是以不包括在前日與證監會和解的銀行名單內。這3家銀行銷售的非迷債雷曼相關產品,主要包括信貸掛票據(CLN)及股票掛票據(ELN)。據了解,證監會對這3家銀行的調查仍然繼續。

前日與證監會達成和解的16家銀行,並不包括星展、渣打及花旗,所以估計這3家銀行過往是以銷售CLN及ELN為主。事實上,早已宣告有數十個系列爆煲的「Constellation」結構債券,便主要由星展發行及銷售。

根據金管局的數字,雷曼倒閉以後(08年9月15日)接獲的投訴中,有2741宗投訴,涉及雷曼發行的非迷債產品,當中包括大批ELN個案。此外,金管局的數字顯示,該局收到4227宗投訴,是有關跟雷曼掛的CLN及其他結構產品。截至7月16日,金管局擬對當中的454個案,採取紀律行動(一般是取消相關銷售人員的註冊資格)。至於已轉介至證監會跟進的個案,則有116宗。

有不少ELN投資者表示,他們是從渣打、星展及大新銀行購入,亦有部分屬荷蘭銀行。大新及荷銀均包括在前日與證監會和解的銀行名單內。

隨16家銀行前日與證監會簽訂了和解協議之後,證監會針對他們的「由上而下」調查亦已暫告一段落。不過,據悉,這16家銀行之中有部分過往因有出售非迷債產品,故證監會已按照日前與他們簽訂的和解協議第四點,要求他們盡快成立一個經加強的投訴處理機制」,去處理這些「非迷債」的投訴,並須按足7項要求行事(見表)。

消息人士指出,若然銀行在新機制下,給予投訴者的解決方案未能滿足對方,後者可以向證監會及金管局投訴。屆時,證監會將評估銀行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否合理,並可重新展開針對銀行銷售系統有否失誤的「由上而下」調查。

另一方面,接近港府的消息人士則指出,ELN、精明債券等與雷曼迷債不同,很多都是屬於專業或經驗投資者所購買,應與雷曼迷債分開處理,如果涉不當銷售,監管機構會再調查,但不會再有如雷曼迷債般的集體和解方案。(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mercurywong 發表於 2009-7-24 12:58

解不受惠,ELN事主將晤議員

證監會與銀行就雷曼迷債達成和解,但ELN(股票掛票據)、星展的constellation票據和精明債券與雷曼相關的系列均不在受惠之列,ELN事主將於8月2日與民建聯及一些獨立議員會面,商討跟進行動;民主黨甘乃威亦稱稍後與上述3類事主開大會,令政府對他們有類似迷債的安排。

「雷曼苦主大聯盟」成員何小姐表示,昨日熱線收到的查詢,主要是精明債券、股票掛票據的事主,他們關心迷債達成和解協議後,何時輪到他們。昨日到證監會抗議的出席者較過往減少,何小姐稱部分事主可能正考慮是否接受方案,所以參加者減少。

在渣打銀行購買ELN的事主嚴太透露,一眾ELN事主8月2日與葉劉淑儀、梁美芬及民建聯陳鑑林等立法會議員會面,商討跟進和解等問題,她期望議員能繼續跟進,包括約見銀行及證監會。

甘乃威則表示,昨日收到過百通電話,主要是未受惠於今次和解的ELN、星展及精明債券事主查詢,這批事主擔心被遺棄,所以民主黨會再與他們開大會,商討有什麼方法逼政府提出類似迷債和解方案的安排。他又表示,已去信約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和證監會主席方正。「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表示,認同一定要再跟進ELN和星展等事主的情。陳家強昨稱,今次共有2.9萬名投資者合資格參與雷曼迷債和解,2000名專業投資者例外,若有投資者未能在今次回購計劃中受惠,而對銀行仍有投訴,監管機構會繼續跟進。

消委會主席張炳良說,該會共接獲約1.2萬宗有關雷曼債券的投訴,當中50宗個案正考慮會否提出訴訟,另外有一宗將進入訴訟階段。對於最新的回購方案,他表示,最終由投資者決定是否接受,消委會將繼續跟進涉及雷曼及相關產品的投訴個案。

mercurywong 發表於 2009-7-24 12:59

專業投資者不獲賠

今次的和解方案,凡「經驗投資者」和投資組合資產達800萬元的「專業投資者」均不獲賠償,雷曼事主之一曾志偉對於自己不獲賠償,表示無奈但接受。

不願透露投資金額的他說:「賺的時候,大家有否回頭看過,為什麼賺錢的時候會這樣開心。蝕錢的時候,當然會有這樣的風險。」

他又說:「我都無預到有得賠,就算有得賠,都希望賠給老人家先,自己不去記住,畀心機搵錢好過。」可有覺得賠償方案不公平?他說:「我無留意,也不想提,太多人比我更需要返錢,希望賠錢給第一批人先。」你想爭取賠錢嗎?他說﹕「有得賠畀我當然好啦!」

對於「專業投資者」不獲賠償,藝人林建明大表不滿,擁有1000萬元迷債及ELN的她表示,不知自己是否屬於「專業投資者」,並聲言會以法律途徑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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