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抽起涉歧視綜援廣告,球場插水喻濫用
社福團體認為,兩年前社會福利署兩個以排球賽和足球賽比喻濫用綜援的廣告,帶頭歧視綜援戶,要求社署拍另一廣告消除歧視。社署亦在立法會承認此廣告有問題,及後已即時抽起。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討論公眾對綜援受助人的看法,會上20多個團體指綜援受助人遭親友和僱主歧視,而政府高調公布濫用綜援個案,帶頭宣揚歧視。電影文化關注組成員張經緯指出,07年社署播出兩條廣告片,片中排球員比賽時傷出,經治理康復後拒絕再出場,神情蠱惑,廣告以「自力更生,勿依賴綜援」作結;另一廣告是一名足球員比賽時「插水」被罰紅牌出場,最後打出「詐騙綜援,難逃法網」。
張經緯稱,這些廣告宣揚「綜援養懶人」,但根據社署資料,濫用者只佔總申領人數0.4%。團體亦自製花牌,貼上近年多宗有人因受歧視沒領綜援而死的新聞,20多個與會團體及多名立會議員在花牌前獻花,悼念死者。
社署署長余志穩承認該兩個廣告有問題,他解釋當時揭發數宗濫用綜援個案,社署備受壓力,聘請顧問公司研究如何宣揚反濫用綜援信息;廣告播放後得知部分人感不安,社署已立即停播。他稱,任何社會都有歧視,不能全部歸咎政府。團體要求署方再拍廣告,宣揚領取綜援屬福利權。委員會本月29日再召開特別會議,商討動議要求社署拍此廣告。
另一與會者獅子山學會代表孫柏文則認為,政府應降低申領綜援門檻,但因部分受助人有感綜援取之不竭,不申領是浪費,令納稅人歧視綜援申請人,所以應設置領取時間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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