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運K仔16歲女生還押候判
一名16歲中三女生涉嫌替同學販運K仔(氯胺酮),警方根據線報到少女家中搜查,搜出40包總值2600元的K仔,少女承認有吸食K仔習慣,她昨於區院承認販運危險藥物罪,還押懲教處待本月24日判刑。葉姓被告就讀仁濟醫院董之英紀念中學,辯方求情指出,年僅16歲的被告於案發後即時自首並認罪,已感到十分後悔;被告童年身世坎坷,2歲時父母離異,母親獨力撫養她與姐姐,其後一家領取綜援,母親後來改嫁內地人,繼父於07年與兒子來港與被告同住,一家生活困難,被告去年起在快餐店及咖啡店當兼職,掙錢幫補生計。
法官判決時表示,根據上訴庭的判刑指引,按案中K仔分量應以判囚4年半為量刑起點,而年輕並非「免死金牌」,由於案情嚴重,故拒絕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或戒毒所,但會考慮教導所報告,視乎被告是否「有得教」。控方亦指出,若因年輕而輕判,只會助長不法分子利用青少年犯罪。
根據案情,被告的男同學在案發前3星期把40包K仔交給她,要她以每包100元售予他人,被告曾兩至三次運送K仔予該同學介紹的「客人」,並把收取的300元交給該同學。直至今年3月17日,警方根據線報在被告家中搜出40包共重27.53克的白色粉末,化驗後證實內含21.52克K仔(氯胺酮),同日晚上,被告到警署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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