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頭劫的士司機,14歲男生判更生中心
14歲姓趙男學生涉搶劫的士司機,伙同友人持磚連續扑司機頭部7次,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若被告成年必會被判處監禁,但考慮到被告的年紀,判他入更生中心。趙早前承認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名,其代表律師昨求情時指出,趙是受壞朋友影響而犯案,冀法庭給他機會。
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假如趙是成年人,可能會被移交更高級的法院處理,判監刑期也會超過一年,不過,裁判官考慮到其年紀及報告建議,最終判他入更生中心。
案情指出,今年3月26日凌晨,趙與同案姓鄔被告(15歲)連同另外一男一女在葵芳截的士到城門水塘,到達3 號燒烤場後,趙以磚頭扑他頭部並意圖搶劫,司機心感不妙開車逃脫。鄔早前否認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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