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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 發表於 2009-5-13 11:49

朱志華教師否認曾與X女生性交

未婚被告朱志華昨指X 女生性格活潑、貪玩及有創作力。
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前教師涉與女生不倫戀案。被告自辯稱,X 女生的母親曾託他代為看管女兒,又堅稱跟X 僅屬師生關係,否認有越軌性行為。
該案昨在高院續審,未婚被告朱志華(38 歲)供稱,他於師範學院畢業後,便在油蔴地天主教小學任職,現擁有教育碩士學歷。他自認頗受學生歡迎,覺得X 活潑、貪玩及具創作力,小六天才表演時曾把流行曲《高妹》改編,把「高」改為「膏」來諷刺一名略胖的女同學。
X 母求師把女兒鬧走
被告稱,X 在升中暑假期間曾致電他談及愛情史,炫耀是班中最多男同學暗戀對象。05 年10 月,X 母得悉女兒為拍拖而遲到補習,致電被告透露要緊盯經常返內地工作的丈夫,拜託他看管女兒。
被告指06 年11 月,X 母偷看女兒日記,致電求他把女兒鬧走,令她不能再以補習作藉口外出拍拖。結果被告趁機找到日記,翻看確發現內裏貼有多張X 跟男友親吻貼紙相。X 發現日記遭偷看,跟他大吵一場互相掌摑,同年12 月起停止補習。(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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