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3歲女性交16歲網友被捕
13歲女童偷嘗禁果,與新結識網友見面後返回天水圍天晴邨住所發生性行為,被家人揭發報案和送院檢驗。警方根據女童提供資料,於前晚在區內拘捕涉案16歲姓陳少年,並准以保釋候查。據案中女童向警方表示,不久前在網上聊天室結交一名少年,兩人相約外出見面,之後成為密友,前日中午,她與少年外出後返回天水圍天晴邨住所,趁家中無人,小倆口打得火熱,最後發生性行為。當天傍晚,少女的40歲姑母到達住所,覺得少女神色有異,細問下得知她曾與男網友鬼混,認為事態嚴重,遂通知另一名男親友,將少女帶往警署報案及送院檢驗。警方根據女童提供資料及調查,於前晚在天水圍拘捕16歲姓陳少年,以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扣查,其後准以保釋。根據現行法例,與13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全文:[url]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90411&art_id=12626908[/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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