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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ko6 發表於 2009-4-10 19:27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副局長蘇錦樑

(綜合報道)
([url=][color=#000000]星島日報
[/color][/url]報道)[url=][color=#000000]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color][/url]副局長蘇錦樑,以副局長名片代替入息證明文件,成功在[url=][color=#000000]入境處
[/color][/url]為外傭續期留港工作。蘇錦樑昨日發表聲明向公眾道歉,承認處理事件上「有粗疏,但完全無意得到任何特別對待」。署理入境處處長謝偉佳則指,目前若有二至三成的僱主,未能有效提供入息證明時,處方可以作出酌情處理。
  有報道指,蘇錦樑為其菲籍家傭向入境處申請續期留港工作時,以副局長名片代替入息證明文件,並無像普通市民般須提供稅單、糧單或銀行存摺,蘇錦樑在聲明中指:「我在處理這件事務上是有粗疏;但完全無意得到任何特別對待。我就這事件對同事們造成的不便及公眾的誤會,深表抱歉。」
  對於入境處批准蘇錦樑以其副局長名片,代替入息證明文件,謝偉佳昨日向電台節目中表示,處方要求僱主提供入息證明,主要有三項原因:一是證明其僱主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二是作為參考記錄、三是假如申請人作虛假聲明時,可以作為呈堂證供。
  不過,他說,目前入境處在處理有關情況時,若有二至三成的僱主未能提供有效的入息證明,如處方在處理外傭續約申請時,相信僱主有足充的經濟能力時,可以作出機制酌情處理,豁免僱主提交入息證明。
  至於是否有申請人可以利用其名片代替入息證明,以及入境處職員在處理有關事件時會否疏忽,他則指:「我們不會鼓勵申請人這樣做,但現實的情況下是無可避免……有時我們就是卡片也不用,只要聯絡到僱主,作出證明就可以」,「我不覺得入境處的同事有任何疏忽之處,我們都鼓勵同事要多的用腦,不要那麼死板。」
  前[url=][color=#000000]保安局
[/color][/url]局長[url=][color=#000000]葉劉淑儀
[/color][/url]也在電台上表示:「我沒有聽過可以用卡片,代替入息證明,因此政府官員可以利用糧單,作為入息證明,不需要填其他表格」,並指,「我不鼓勵申請人這樣做,起碼會要求申請人交糧單。」(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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