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圍賭波集團場內通風報信
國內賭波網站近年為香港賽事開盤的情況猖獗,甲組球會東方總監梁守志坦言,知道有人監視球賽,並已持續一段時間。愉園5:1反勝屯門普高一役,亞洲盤初盤為愉園讓兩球半/ 三球,如淨勝屯門普高四球或以上,投注上盤便可即時收足錢,最終愉園該仗大勝5:1。此外,據網友指出,賽事戰至近80分鐘賽和1:1階段,「走地盤」愉園還要讓半/ 一,但賠率卻曾熱至1.14倍,顯見有人信心十足愉園可贏波。事實上,據本地記者在球賽現場所見,經常有可疑人士在觀眾席最高處監視着球賽進行,更不時手持電話似在通風報信。對於有外圍莊家為港甲開盤,以及有人監視整場球賽,東方總監梁守志亦承認有類似事件,「我知道呢個情況有一段時間,東方早前對屯門普高賽前更加有人對我講,話我哋(東方)要讓兩球半/ 三球;我更聽聞有人會坐喺球場最高處監察球賽,就連預備組球員參賽嘅主席盃,我都聽聞過獲得『垂青』。」話你知:收錢打假波可囚14年
本港近年最哄動的打假波事件,要數到1998年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香港隊多名球員在對泰國的比賽中作弊。廉署與警方一起介入,拘捕及檢控陳子江、韋君龍、陸嘉榮、陳志強及李偉文,調查時再揭發他們連同星島球員劉志遠,在本地甲組賽事中也有打假波。結果除李偉文外,各人均被判入獄。球員刻意輸波不是犯法的,涉及利益才須負上刑責。《賭博條例》第16條規定,任何人如在賭博時,以任何欺詐手段為自己或他人贏取金錢或其他財產,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0年。若此人已收受了有關得益,更可能牴觸《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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