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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urywong 發表於 2009-4-3 11:44

行車證過期講手機遭截查 避警追捕司機狂飆撞車亡

一名青年昨午駕駛行車證已過期一年的私家車,駛至落馬洲青山公路黃巴站附近時,因駕車打手機沒使用免提裝置遭警車響號截查,但司機沒停車反加速逃走,以擺脫警車及警方電單車的追捕。私家車在公路上亡命飛車一公里後,疑速度過高失控越線猛撞一輛重型拖頭車頭,全車反彈掉轉車頭撞至變形,司機重傷斃命,拖頭司機亦受傷。記者:劉漢權、李偉民
警方正調查肇事私家車司機不停車受查原因,由於行車證過期及駕車打手機只是違反交通條例罰款可了事,但初步檢查私家車內並無發現違禁品,正追查死者背景及聯絡其家人,調查是否另有別情。死者何家樂(26歲),也是肇事萬事得323私家車的車主,車齡已10年,行車證早於去年4月3日到期,警員在肇事私家車內撿獲一張相信屬於死者的內地身份證。何報住中區樓梯街2號一單位,但屋內無人,警方至昨晚也未能接觸其家人,只知道其妻住在內地,正透過事主的手機資料聯絡其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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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電單車追捕私家車的交通警員,事後向上級講述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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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例的私家車司機,送院傷重不治。李偉民攝

警方發廣播促停車
事發昨日下午5時許,何獨自駕駛私家車沿落馬洲青山公路新田段向元朗方向行駛,當駛經落馬洲黃巴站附近時,一輛停在黃巴站的警車上警員,發現何邊駕車邊拿住手機與人通話,沒有使用免提裝置,立即亮起燈號並發出廣播,要求何停車接受調查。現場消息稱,何在聽聞警車廣播後,不但沒有停車,反而加速飛車逃走;警員見狀覺可疑,懷疑何涉及不法活動或車上藏有違禁品,立即響號啣尾追捕。雙方在公路上追逐,何為逃避警車追捕,不惜三度冒險駕車高速越過雙白線超越前車逃走,警車追不上失去私家車蹤影,車上警員立即將私家車的形狀及車牌告知上級,知會在附近的警員協助追捕。當何駕私家車沿青山公路逃至文天祥公園古洞路附近時,一名駕電單車巡邏的警員剛駕車由古洞路駛出,驚見一輛私家車高速駛過,車牌號碼與警方通令追捕的私家車車牌及車身顏色相似,相信就是被追緝的私家車,即響號從後追捕。

初步沒搜出違禁品
何當時正駕車亡命逃走,疑見有警員駕電單車在後追捕,向前行駛約200米至青龍村對開一個左微彎位,慌亂加上車速高致全車失控越線,撞向一輛迎面駛至的重型拖頭。私家車右邊車頭猛撞拖頭車頭後,反彈掉轉車頭,車頭嚴重損毀至不成車形,安全氣袋彈出,姓何司機受重傷被困車內,重型拖頭姓莊(45歲)司機在車禍中亦受傷。警員及消防救護員接報到場,花了半句鐘才把何救出送院急救,但傷者因傷重延至下午6時14分不治。警方封鎖現場調查,並檢查肇事私家車廂及車底,初步相信沒有違禁品。

司機避追捕撞車斃命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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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年駕駛行車證過期的私家車,其間講手機不用免提裝置,警車響號要求停車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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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機拒絕停車並加速逃走,三度超車擺脫尾隨追捕的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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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名駕電單車警員發現該輛逃走的私家車,啣尾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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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私家車亡命飛車,失控越線撼向一輛重型拖頭,私家車司機斃命

特稿:原本違兩例只需罰款
對於一名青年為逃避警方檢控而駕車逃走失事喪生,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行車時沒有使用手機免提裝置,罰則不算高,只是定額罰款450元,且毋須扣分,而行車證過期,亦只是罰款2,000元,同樣毋須扣分;兩項罰則亦不超過2,500元,事主用不着要飛車逃走。

瘋狂駕駛可判囚
他指出,若駕駛者被警員發現不但沒有停車接受調查,反而開車逃走,罰則可以一下子提升至危險駕駛;若事件導致其他人士受傷,則變成俗稱的瘋狂駕駛──是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屬於嚴重刑事罪行,除留有案底可處監禁兩年。本港是於2000年7月1日開始實施行車須用手機免提裝置,當時最高罰則是罰款2,000元,但至06年元旦日開始,一律修訂為定額罰款450元。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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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警方追捕的私家車失控越線,與一輛重型拖頭迎頭相撞後掉轉,車頭嚴重損毀。劉漢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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