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逾萬也獲注款 自願退錢
積金局至今接獲110宗覆核申請,其中60宗的投訴人質疑自己不符合注款資格,50宗則投訴應獲注款而沒有。一位從事物流業的僱員月入遠超10,000元,卻意外地合資格獲得注款,他考慮退回款項,並斥責政府沒有善用公帑。積金局至今接獲不多於10宗的自願退款個案。任職物流公司行政總監的翁先生最近收到強積金受託人的6,000元支票,感到疑惑。他知道只有月入低於10,000元的打工仔才有資格獲得注款,但他月入遠高於10,000元,不明白為何「天降橫財」。原來翁先生於07年12月31日入職新工,該月份僅上班一天,收入不足10,000元,因此符合注款資格。斥制度荒謬
翁先生覺得注款制度荒謬,沒有善用公帑,考慮退還款項,「我可以唔出聲,但咁樣好似做緊虧心事,等如偷呃拐騙。我希望所有不合資格而獲得注資嘅人,都捐番啲錢出來。」他形容,君子愛財,但必須求之有道,他今次是受之有愧。積金局表示,至今接獲不多於10宗的自願退款。在任何情況下,獲注款的供款人都可以填寫一份表格,要求退還注款,需時10個工作天完成。若認為自己不符合資格而又獲得注款的成員,可致電積金局注款熱線(29266000),該局有專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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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先生收到的政府供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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