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MENTS圓方貴客可免費換領Veuve Clicquot 香檳(至3月29日)
優惠期只限3月26-29日(星期四至日)顧客
須消費HK$6,000或以上
ELEMENTS CLUB會員
須消費HK$4,500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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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LEMENTS積分
*條款及細則
1.換領日期由2009年3月26日至29日(下午2時正至晚上10時正)。禮品換領處設於金區2樓。
2.每次換領最多只接受3張即日有效單據正本(其中包括最少1張餐飲單據及1張購物單據)。
3.每張有效單據必須為HK$100或以上。
4.餐飲及零售商戶定義可參與換領處附近之宣傳品。
5.每張有效單據最多可換領禮品1次。每日之Veuve Clicquot 香檳換領時間於下午二時開始;每日換領數量有限,憑有效單據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6.凡已於ELEMETNS圓方換領禮品之正式單據均不可退回款項。
7.每人每日只限換領香檳乙瓶連等溫袋乙個。
8.此優惠不能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9.換領香檳時必須出示即日有效之電腦單據正本;如消費滿HK$200,必須同時出示相關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信用卡及易辦事單據正本),現金付款恕不接受。本換領活動恕不接受東亞銀行、Essentia Healthcare Solutions或過境巴士站之單據。此外所有會藉費用、於任何商戶購買現金卷或任何增值之單據亦恕不接受。任何單據之影印副本或手寫單據不能作換領禮品之用。
10.所有換領之香檳恕不兌換作現金或換成其他禮品。
11.所有換領之香檳不設退換。
12.ELEMENTS圓方內所有商戶員工不得參與此換領及換購活動,以示公允。
13.客戶明白及接納換領之香檳並非由ELEMENTS圓方提供。因此,ELEMENTS圓方對有關產品包括但不只限於其質素毋須負上任何法律上責任。
14.如有任何爭議,ELEMENTS圓方保留有關優惠之最終決定權。
15.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差異,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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