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攔腰猛撼撞飛10米 警長胸骨插肺殉職
旺角發生警務人員遇車禍殉職慘劇。一名交通部警署警長昨駕駛着亮起藍燈及響起警號的電單車,沿亞皆老街準備趕往大角嘴處理一宗嚴重車禍,在駛至窩打老道交界時疑「衝紅燈」,被一輛小巴攔腰猛撞,交警連人帶車被撞至飛彈10米狂撼路邊鐵欄,他胸骨被撞斷直插肺部,當場倒地重傷,經送院搶救終告不治,遺下妻子和三名女兒,傷心斷腸。記者:譚健文、黃學潤、羅日昇殉職警署警長陳家偉,51歲,1978年加入警隊,至今已31年之久,其中在駐守交通部前後達17年,03年獲擢升為警署警長,現駐守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巡邏隊,與妻子及三名由十多歲至二十多歲女兒,同住大埔圍頭村。前日他曾到九龍塘處理一宗導致十多名學童受傷的校巴交通意外,當時他向到場採訪的記者微笑,料不到該次竟是他最後處理的一宗案件。昨晨10時半,陳家偉接獲大角嘴老婦被兩車撞倒嚴重車禍,於是駕駛電單車趕赴現場,當時他沿亞皆老街向旺角方向行駛;另一方面,一輛行走港鐵旺角東站至土瓜灣的28M 線專線小巴,正由58歲姓陳的司機駕駛,沿相反方向的亞皆老街向九龍城方向行駛,當兩車駛至亞皆老街與窩打老道交界時,隨即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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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殉職》趕往處理車禍被專線小巴撞倒的警署警長,重傷倒卧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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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同袍事後在現場檢查肇事警察電單車。譚建文攝
胸口撞路邊鐵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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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稱,當時小巴穿過亮着綠燈的交通燈,由亞皆老街右轉入窩打老道;陳家偉的警察電單車則亮起藍燈及響起警號,衝紅燈穿過十字路口,準備沿亞皆老街前往大角嘴執勤。就在這一瞬間,小巴右邊車頭狂撼向警察電單車右邊車身;由於撞力相當猛烈,電單車被撞至飛起,連人帶車直衝10米撞向左邊的鐵欄上。陳家偉胸口撼落鐵柱上,當場被拋出車外重傷倒地;電單車則反彈磨着地面再衝20米始告停下。事發不久,一輛救護車剛駛經現場,救護員立即替重傷昏迷的陳家偉急救,並為他戴上頸箍,在送往廣華醫院途中不斷替他進行心外壓急救,可是,懷疑陳家偉在意外中被撞斷胸骨,裂骨並插入肺部,搶救至上午11時47分證實不治。警方事後封鎖現場調查,政府化驗師和鑑證科人員均在場蒐集證據,肇事的小巴和電單車拖返政府汽車扣留中心等候進一步檢查;肇事小巴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事後獲准保釋候查。
逾60名同袍路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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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專線小巴司機事後被捕帶署。
另外,陳家偉家人及不少親友和同袍,接獲通知後紛紛趕往醫院了解情況,當獲悉噩耗後各人都十分傷心。署理警務處長任達榮亦有到醫院慰問,他讚揚陳家偉是一位資深警員,服務警隊30年,深受同袍愛戴,對他在執勤期間殉職深表惋惜,並向死者家屬致深切慰問,警隊福利組正協助死者家屬辦理身後事。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亦對意外表示非常難過,指警務處會盡力為死者的家人提供所需協助。至下午3時許,包括死者家屬親友和同袍一行逾60人,返回意外現場在道士帶領下進行路祭,各人焚香致祭時都十分傷心;路祭至下午4時結束,現場之後重開交通回復正常,警方對意外已展開調查,並呼籲目擊者致電27735211或27735200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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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名陳家偉生前同袍到場列隊上香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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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同袍接到死訊紛紛趕至現場悼念。
警署警長車禍殉職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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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0am 專線小巴在綠燈下駛向十字路口,警署警長駕電單車亮藍燈及響警號衝紅燈進入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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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巴狂撼警長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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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警長連人帶車飛彈10米撞向鐵欄,他送院搶救不治
近年交通警員殉職事件簿
日期:09/08/08事件:31歲交通警員蘇志豪駕駛電單車護送約旦哈雅公主前往觀看奧運馬術賽,途經上水古洞時失控撞鐵柱死亡日期:18/03/04事件:28歲交通警員陳業升駕電單車往美孚新邨處理一宗交通意外時,途經加士居道天橋失控被私家車撞及墮橋慘死日期:12/08/03事件:24歲交通警員黃傑康駕電單車在將軍澳執勤時被貨車撞至重傷,留醫13日後不治註:不包括昨日一宗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話你知:聞警車響號應讓路
對於警署警長駕駛電單車執勤途中遇車禍慘死,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表示,香港很多駕駛者遇到響警號或亮藍燈的緊急車輛時,都不會做出讓路反應,有些駕駛者甚至在停車與不停車之間猶豫不決;更有部份在快線上突然停車。鍾錦華指,警員駕車趕往執勤時,最危險的是遇上猶豫不決的司機,警員需在瞬間作出判斷。
不讓路可罰二千元
根據現行法例,警隊、消防及救援部門屬下車輛,在奉命前往拯救人命或執行緊急任務期間,可以優先使用道路或違反交通規則,例如衝紅燈或切雙白線等,但車輛必須響起警號或亮起藍燈,提醒其他駕駛人士讓路,其他駕駛人士有責任讓路,否則最高可被罰2,000元。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則稱,緊急車輛在響警號或亮藍燈下衝燈,因而與其他正常使用道路的車相撞,責任則需視乎當時環境,並非緊急車輛「大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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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執勤》殉職警署警長陳家偉,前日在九龍塘窩打老道調查一宗交通意外,是他最後處理的一宗案件。nowTV 電視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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