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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 發表於 2009-2-26 09:35

深圳K場邂逅 情慾交纏不休 六呎壯男勒索富婆判監

四旬富有寡婦北上尋歡時,在深圳卡拉OK 內邂逅年輕廿載的六呎壯男,不惜背住內地男友,與壯男情慾交纏,既租下深圳愛巢,又給予17萬元生活費。惟富婆決定二選一,放棄壯男,卻遭對方不斷滋擾,威脅向其女兒踢爆兩人關係,勒索她120萬元,富婆不甘受辱報警。壯男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勒索罪,被判囚20個月。記者:陳詠詩
現年26歲的內地被告周國威,身高六呎,體形健碩,樣貌較實際年齡成熟,昨日身穿灰色風褸及牛仔褲出庭,打扮光鮮。由於被告認罪,案中46歲從商的女事主X 毋須出庭作供。辯方強調被告絕非男公關,又指被告於07年底在深圳大富豪夜總會內推銷酒水時認識X ,對方也曾誤會,一度以「一晚3,000元」向他問價。當時X 與內地男友發生問題,欲尋求慰藉,被告與X 互相了解後,08年1月開始發展關係。X 曾給被告17.5萬元,讓他解決電腦生意的債務問題及用作生活費,又租下深圳一個單位築愛巢,間中接被告來港遊玩,居於其名下豪宅。辯方指,被告一心以為可與X 結為夫婦,怎料數月後,X 決定選擇內地男友,要結束與被告的關係。被告不甘被棄,亦知道X 曾為男友買車買樓,自己所得甚少,於是勒索X 。

未發現性交照及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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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女事主與被告在深圳大富豪夜總會內邂逅而發展關係。資料圖片
案情指,X 於4月提出終止關係後,被告不斷糾纏要求復合,又苛索金錢。X 曾於6月給予被告一筆30萬元款項,惟自此被告滋擾電話不斷,X 拒絕接聽電話。直至8月21日,被告發出短訊指若X 不致電他,便「行動開始」,同日更趕來港與X 當面對質,一心勒索20萬元,怎料他豎起兩隻手指後,X 以為被告索價200萬元,被告亦順理成章勒索200萬元,但遭拒絕。被告翌日再發短訊予X ,指「算你狠,別怪我把東西賣給別人」,X 意會被告要公開兩人的性交相及錄像。被告再索價120萬元,並威脅會向X 的女兒供出兩人的關係,X 於是報警。至8月25日,兩人在太和體育館附近見面時,埋伏警員上前拘捕被告,而警方並未發現案中所指的性交相及錄像。案件編號:DCCC8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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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國威(箭嘴示)昨承認勒索富婆女友,被判囚20個月。李家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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