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通過23條立法 灰色地帶多 港人隨時中招
澳門立法會昨日閃電式地以絕大比數通過替《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待澳門特首何厚鏵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法》並刊憲後,便正式實施。有民主派人士指出,法例存在灰色地帶,澳門當局可以「預備行為」,以懷疑可能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為由,而採取拘捕行動,成為政府打壓異見的工具,港人也會隨時中招。記者:林社炳 謝明明澳門立法會昨日下午4時許逐一就《維護國家安全法》15條條文作細節討論及表決。民主派議員吳國昌及區錦新就第1至3條,有關叛國、分裂國家及顛覆中央人民政府中的預備行為,要求官員清楚解釋,並就第4條煽動叛亂及第5條竊取國家機密,要求官員就煽動他人、竊取和刺探國家機密等作出解釋。
只有民主派兩票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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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投反對票的,只有澳門民主派議員區錦新(左)及吳國昌(右),他們擔心23條成為政府打壓異見的工具。
另一位議員高天賜也憂慮通過法案後,夾在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之間,可能會令傳媒自我審查,指法案沒有清楚列明那些屬於國家機密。澳門官員指出,「預備行為」只是延伸澳葡年代的法律基礎,而且當年法律也沒有清楚列明國家機密定義,相信法例不會被濫用。多名支持通過法案的議員發言時批評,區錦新及吳國昌在過去討論23條立法的會議,已多次質詢同樣問題,政府官員也多次作出解釋,不滿兩人講完再講,問完再問,認為政府已進行充份諮詢。經過約兩小時討論及解答,除吳國昌和區錦新在首5條條文投反對票外,法案所有條文獲絕大比數通過。吳國昌認為,23條立法條文仍存有不少灰色地帶,擔心當權者濫用,成為政府打壓異見的工具。他說,雖然內地政府已廢止反革命罪,仍不斷以違反國家安全法,以顛覆政府罪,拘控新聞工作者和維權人士。區錦新也稱,以刺探國家機密為例,除非同時具備非法刺探及所涉確屬國家機密,有關行為直接危害國家安全,否則難以入罪。但他擔心澳門警方,假如認定某異見者或批評者涉及刺探國家機密行為,便可隨意執行拘捕扣押及起訴,令異見者飽受折磨及政治迫害。
港府:現沒立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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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是澳門親中團體的百多名代表,昨在澳門立法會門外表示支持23條立法。
澳門政府昨發表聲明,通過法例有助填補回歸以來有關法律空白,重申將嚴格依法施政,並對執法部門和司法人員進行法律培訓。港人日後到澳門休假消遣時,須注意避免誤踩《維護國家安全法》「地雷」(見表)。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指出,澳門23條存有不少灰色地帶,港人容易墮入「地雷」,「例如預備行為,只要懷疑你可能會干犯危害國家安全咁就得,隨時拘捕同控告你,好危險。」港府發言人表示,現階段沒有計劃就23條開展立法工作,也沒有立法時間表。
澳門在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後港人或踩「地雷」例子
例子︰在澳門批評中央政府或涉罪行︰煽動叛亂罪監禁刑期︰1至8年例子︰攜帶《爭鳴》、《解放》等經常批評中國政府的刊物進入澳門或涉罪行︰煽動叛亂罪監禁刑期︰1至8年例子︰記者若報道一些藏獨、疆獨及北韓洗黑錢等被中央政府定為國家機密資料或涉罪行︰竊取國家機密罪監禁刑期︰2至8年例子︰在香港參加類似要求中國政府釋放胡佳等政治犯的抗議,或會被視為顛覆的「預備行為」或涉罪行︰顛覆罪的「預備行為」監禁刑期︰3年例子︰要求中國政府釋放政治犯,而涉及暴力或涉罪行︰顛覆罪監禁刑期︰15至25年資料來源:法律界及泛民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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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立法會昨以大比數通過23條。曾顯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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