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續租 政府補貼720萬議員憂開壞先例 「當政府係水魚」
北角新光戲院續約問題經過半年拉鋸後,業主終於落實跟新光戲院營辦商聯藝續租3年,惟大幅加租逾2.3倍至每月69.8萬元,民政事務局罕有地每月直接補貼公帑10萬元,另從粵劇發展基金每月撥款10萬元,資助部份租金,換言之,政府未來3年將補貼聯藝合共720萬元租金。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擔心此舉開了壞先例,其他表演場地的業主會仿效開天索價地加租。稍後再向基金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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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戲院的預告劇目上,呼籲市民支持續約後的頭炮演出。
新光戲院營辦商聯藝機構有限公司昨日發表聲明,宣佈跟業主羅守輝達成協議,續約3年至2012年2月28日,租金由目前每月20.8萬元加至69.8萬元。聯藝承認,大幅加租對該公司是極大挑戰,日後難免要調整場租,但強調會是粵劇團體所能承受的水平。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稱,由於新租約大幅度加租,政府決定作出支持,包括每月以公帑10萬元直接補貼聯藝交租,另透過注資粵劇發展基金,每月撥款補貼聯藝交租,暫定金額也是10萬元,直至約滿為止。換言之,政府未來3年將直接或間接補貼聯藝合共720萬元租金。曾德成又稱,粵劇發展基金已獲一些社會熱心人士贊助注資。民政事務局上周表示,粵劇發展基金過去3年已撥出1,700萬元資助多個粵劇項目,該局稍後會再「加碼」向基金注資2,000萬元。對於八和會館未獲批北九龍裁判法院的經營權,他強調政府一直支持粵劇發展,每年在不同範疇投入逾3,300萬元,包括提供粵劇表演場地、培訓人才等。
業主早籲另覓場地
裕泰興二太子羅守輝於03年購入新光戲院所處的僑輝大廈商場後,一直想待新光租約期滿後改建。惟05年約滿時,在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與八和會館主席汪明荃幾經游說下,願意續租4年,但表明政府應盡早另覓地方供粵劇發展。雖然今次再度答允續約,但加租2.3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擔心,政府罕有地直接以公帑補貼團體交租,會開出一個很壞的先例,「而家納稅人唔係補貼粵劇,係補貼業主,如果其他表演場地嘅業主,第二時知道政府願意資助,咪個個吊高嚟賣?當政府係水魚。」他認為政府應盡快解決粵劇場地不足問題,否則每次新光續約時,都變得十分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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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戲院營辦商與業主續約3年,惟大幅加租2.3倍,要政府及粵劇發展基金每月補貼20萬元。 黎樹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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