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署招聘經理三宗罪製造舞弊
特區政府經常標榜招聘要公平、公開、用人唯才,但近日卻被揭發有部門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工時缺乏透明度和無謂設限等三宗罪。工業貿易署近期以五十三萬元年薪招聘經理,僅透過勞工處就業中心張貼招聘廣告,且只設定三十二個面試名額,先到先得,有求職者不滿有關安排有違公平原則,已去信申訴專員公署及審計署投訴。事件更揭發部門首長可以在認為公平原則下,自行決定如何招聘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有立法會議員直斥相關招聘安排「戇居、縮骨」,未能廣納賢才且會有舞弊危機。[b]合約年薪達53 萬元[/b]
工貿署共招聘五名非公務員合約經理,月薪三萬八千四百元,約滿酬金連強積金,年薪可達五十三萬元,合約期一年。工作範圍主要是協助處理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的申請。申請人需具有專上[img=15,15]http://orientaldaily.orisun.com/font/fcfe_5nbk.gif[/img]育或學位程度的學歷,並在商業機構或高等院校有五年的管理經驗。上述職位空缺於本月五日在勞工處的就業中心張貼,投訴人卻發現原來只有三十二個面試名額,且先到先得,翌日已告額滿。投訴人質疑,為何工貿署沒有在報章或在政府網頁刊登相關招聘廣告,而設定先到先得面試名額更完全欠缺透明度,也會令內部知道招聘消息者預先通知親戚朋友搶先包攬報名面試的漏洞,對其他求職者構成不公。投訴人已去信申訴專員公署及審計署要求徹查事件。申訴專員公署回應時表示,基於保密原則不會透露有否接獲投訴。工貿署回應事件時稱,上述職位的面試名額其實有四十個,當中八個名額預留供殘障人士申請,而設定名額是因為預計有足夠的合適應徵者供遴選。勞工處則補充指各就業中心的展能就業科會為已登記的殘障人士配對,通知適合者申請面試,其他殘障人士亦可自行到就業中心了解職位空缺的資料。工貿署發言人又指,以往曾以同樣方式招聘非公務員合約職位,如人力資源助理、一般文員。至於沒有透過報章招聘,發言人解釋,透過勞工處統籌招聘辦事處是既有渠道之一,毋須再另行在報章或公務員事務局的招聘網頁刊登;設有面試名額亦為其中一項常設的安排。[b]
有違公平公開原則[/b]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則不斷重申,局方有就招聘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制訂指導性原則供部門首長參考,部門首長須在顧及公開及公平的原則下,決定招聘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適當程序;而勞工處統籌招聘辦事處是招聘物色人選的適當地方之一,但局方始終未有回應如何能監察部門首長在招聘過程中確切達至公平、公開的原則。記者陳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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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貿署請非政府合約經理只設四十個面試名額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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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貿署只透過勞工處就業中心招聘非公務員合約經理,方式備受批評。 (麥潤田攝)
[img]http://orientaldaily.orisun.com/photo/20090216/new/0216nhko08b3.jpg[/img] 擺到明係想益自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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