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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001 發表於 2008-12-10 08:44

星展20分鐘「速銷」 夫婦近千萬化為烏有首宗雷曼苦主高院索償

一對打算退休移居香港的新加坡籍夫婦,兩年前遭星展銀行職員利用他倆對投資一竅不通,以「速銷」手法,在20分鐘內,成功游說他們將95萬美元(折約741萬元)老本買入雷曼相關產品,聲稱投資穩健如定期存款。去年再誘使他們將31萬美元(約242萬元)退休金投資另一款雷曼相關產品,全副身家化為烏有。夫婦昨入稟高院指控星展誤導,要求賠償損失。成為首宗涉及金額最大的索償個案。 記者:陳曉薇

原告為Stephen Tou Kwok Woon 及Wong Fung Chun 。被告為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女職員極力游說
入稟狀指出,他倆是新加坡居民,06年時打算退休後移居香港,便將新加坡的房產出售套現,將全副身家匯到香港的星展銀行戶口。夫婦同年7月到星展銀行灣仔軒尼詩道分行,預備做定期,收息作養老金。惟當時一名星展女職員利用他倆對投資一竅不通,極力向他倆推銷債券,名為「結構性零售債券系列43」,其組合包括雷曼兄弟等8間財務機構或上市公司,並將此債券說成如定期存款般穩健的投資產品。職員既無說明風險成份,更說情況最差,只會損失本金的八分之一。夫婦依賴職員所講,便在20分鐘內「扑槌」,將老本95萬美元全數購入債券。至去年4月,該星展職員致電當時暫居美國三藩市的原告夫婦,再游說他倆購入「結構性零售債券系列73」,其組合亦有雷曼兄弟等8家公司。他們信任職員,遂將31萬美元退休金,都購入債券。星展其後將一份註明已向客戶解釋風險成份的申請表,寄給夫婦簽名,他倆曾向職員查問,惟他解釋只是手續需要,兩人便簽名確認。

指星展違反守則
夫婦於今年10月尾至11月初,收到星展來電,表示他們購入的兩款債券價值已跌至近乎零,他們才驚覺受騙購入高風險和複雜的投資項目。他們再查銀行網頁,始知兩款債券「信貸事件贖回款額已經釐定為零」,他們全副身家化為烏有。他們認為星展違反證監會所定守則,罔顧退休夫婦對投資的期望,誤導他們投資高風險產品,並無向他們解釋投資的風險性,遂興訟向星展追討。案件編號:HCA2547/08

星洲夫婦所購雷曼相關產品
產品名稱:結構性零售債券系列43組合成份: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蘇黎世保險(Zurich Insurance Company )、麥格理銀行(Macquarie Bank Ltd.)、和記黃埔(Hutchison Whampoa Ltd.)、太古公司(Swire Pacific Ltd.)、東亞銀行(The Bank of East Asia Ltd.)、大新銀行(Dah Sing Bank Ltd.)產品名稱:結構性零售債券系列73組合成份: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 )、美林證券(Merrill Lynch Securities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貝爾斯登(Bear Stearns Companies Inc.)、新鴻基地產(Sun Hung Kai Properties )、可口可樂(Coca Cola Enterprises Inc.)、和記黃埔(Hutchison Whampoa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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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銀行被指誤導一對夫婦購買債券。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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