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港鐵助友逃票 惡婦爆粗襲警
港鐵羅湖站發生襲警案,兩名女子,疑過閘時衝閘逃票,職員截查時她們不合作,警方到場有人情緒激動粗言穢語,因違反港鐵附例被警員檢控時,其中一名女子涉嫌起腳踢警員被捕。涉案女子姓鄭,43歲,她與遇襲的警員,分別送院檢查,她指稱:「差人無法無天,又叉我頸,又推我」,陪同送院的姓羅丈夫稱,其妻帶過水貨,但今次是與友人往深圳玩,他指出,「帶水貨都唔係罪,差人唔應該打人。」夫聲言投訴警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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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襲受傷警員獲送院治理。
據稱,水貨客在羅湖站衝站情況猖獗,通常採取假意拍卡手法,兩個人貼身出閘,因此港鐵在早上繁忙時間,加派職員在閘口巡邏,遏止水貨客衝閘情況。事發昨早上10時,鄭婦與一名女友人在羅湖站出閘,女同伴在前,鄭婦在後。現場消息指,女同伴用銀包拍了八達通閘機一下,鄭婦緊隨「嘟機」出閘,職員發現前行女子並無「嘟機」,將她截停準備作出票控,著她出示身份證時,她堅拒不肯,鄭婦幫腔指稱,「點解要嗱身份證,要嗱等差人嚟至嗱」,擾攘期間警員到場。但警員調解時,有人情緒激動用粗言責罵警員及職員。根據港鐵附例,任何人不能在港鐵使用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語言,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警員以違反港鐵附例檢控她,有人變本加厲,警員遂將她帶返警崗,有人起腳踢一名男警。但鄭婦丈夫指其妻並無講粗口,她被警員粗暴推往警崗,在警崗內有數名警員將她包圍,並粗言指罵,一名警署警長更將她推倒地上。妻子要求驗傷,反而被控襲警,鄭夫聲言會投訴警員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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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襲警女子送院檢查。周鴻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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