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行騙推銷員囚六月
口罩推銷員涉嫌利用美女作為棋子,聘請她們擔任冒牌銀行顧客服務大使,騙取正在排隊的大額存戶,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指控方曾傳召兩名冒牌大使作供,但以兩人的學歷及工作經驗,並不認為她們是無辜的,裁定推銷員該項盜竊罪不成立,但因拒捕罪成,以及承認在婚宴騙錢,判囚6個月。兩名證人證供矛盾
主審暫委裁判官黃國輝指出,兩名女證人口供的可信性是本案的關鍵。其中一名女證人擁有大專學歷,主修市場學,從事推銷工作,另一人亦有到銀行排隊存款的經驗。而案發時正在排隊的大額存戶馬錦清年僅19歲,她是電腦公司文員,她相信兩名證人是銀行職員才將13萬元交給她們。可是,其中一名證人作供時竟指該名文員是四、五十歲的中年女人。裁判官指兩名證人的證供存在矛盾,並不相信兩人證供,故裁定被告王志剛(34歲)盜竊罪名不成立。
帶冒牌女搞手騙錢
至於被告另一項拒捕罪,裁判官認為便衣探員上門拘捕被告時,無理由不表露身份,故裁定罪名成立。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他承認在網上藉詞招聘「婚宴遊戲搞手」,於去年12月30日帶同兩名冒牌女搞手到金管局高層黎楚翹嫁女的婚宴上騙錢。辯方求情指,被告妻子兩年前產女,他自此經濟緊絀,更因投資股票失利才設下網上騙案。案件編號:KCCC33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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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志剛盜竊罪不成立,但因拒捕及在婚宴騙錢罪成判監。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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