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銀行--密密簽連環賞
於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用富邦信用卡簽 賬可獲額外三重獎賞。快啲用富邦信用卡密密簽,盡享豐富獎賞!第一擊
於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的推廣期內,您只需憑卡簽賬每次滿HK$500或以上,並致電登記,即可賺取獎賞,每張信用卡於每期可享高達12次抽獎機會,兩期合共24次,保證人人有獎。
推廣期大抽獎登記期
第1期2008年 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2008年11月12日至2009年1月11日
第2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2009年1月12日至2009年3月15日
第二擊
除此以外,於 推廣期內累積合資格抽獎登記次數達6次或以上,主卡客戶可再賺高 達60,000積分。
階段推廣期合 資格抽獎登記次數額外獎賞
1第1期
達6次或以上20,000積分
2第2期達6次或以 上20,000積分
3第1期及第2期每期均達6次 或以上20,000積分
除上述優惠 ,請按此參閱「終極積分獎賞」。
「 密密簽連環賞」("本計劃")條款及細則:
1. 本計劃只適用於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本行”)所發出之富邦信用卡(公司卡,扣賬卡,及任何獎賞卡 除外)(“信用卡”)及只供信用卡持有人(“客戶”)之用。
2. 本計劃只適用於由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推廣期”)期間,包括首尾兩天,以信用卡所作 每次滿港幣500元之零售交易,推廣期將分為兩階段進行:(i)第1期零售交易由2008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止(“第1期”);及(ii)第2期零售交易由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止(“第2期”),第1期交易必須於2009年1月15日前誌賬而第2期交易則必須於2009年3月15日前誌賬(“合資格交易”)。所有交易將以正式獲有效授權號碼 之當日日期計算。海外簽賬將以本行誌賬的港幣折算額計算。合資格 交易不包括現金透支、繳稅、網上繳款及購物、結欠轉賬、分期付款 、手續費、財務費用、年費、自動轉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賬項、 兌換籌碼、未誌賬、已取消或退款之交易及沒有簽賬存根的交易。
3.如欲參與本計劃,客戶須就每項合資格交易致電24小時抽獎熱線8226-8636以登記其信用卡及參加抽獎(“ 登記”)。登記期將分為兩階段進行(“登記期”),請見下文解釋 :
推廣期登記期
第1期2008年11月12日至2009年1月11日(包括首尾兩天)
第2期2009年1月12日至2009年3月15日(包括首尾 兩天)
每張信用卡於每期可獲最多12次抽獎機會,在推廣期內最多可獲24次抽獎機會。
4. 每項合資格交易只可登記一次。此外,同一天內在同一商戶 有多於一次合資格交易,客戶只可憑其中一項交易登記一次。如客戶 因以上兩種情況進行多過一次登記,抽獎紀錄將被計算在信用卡抽獎 機會限額內,惟只有以第一次之登記方為有效。任何由於資料提供錯 誤之登記將視作不合資格之登記,但該紀錄將被計算在信用卡抽獎機 會限額內。
5.任何客戶可否獲得抽 獎禮品之資格須視乎本行的核實及最終決定。登記一經本行核實並獲 確認為合資格獲得抽獎禮品("合資格抽獎登記"),客戶將根據以下時間表獲發抽獎禮品:
推廣 期獎賞期
第1期2009年2月期間
第2期2009年4月期間
有關信用 卡積分將自動存入主卡客戶之信用卡戶口,而其他禮品之禮品換領信 函將以郵寄方式寄予主卡客戶之通訊地址。所有禮品之供應須視乎供 應量而定並不得以任何方式兌換為現金。如禮品被換罄,本行或會以 其他相同價值的禮品代替。不合資格之抽獎將不作另行通知。
6.除此之外,根據以下列表,客戶倘若於每個階段達到6次或以上的合資格抽獎登記,即可額外獲取獎賞("額外 獎賞")。
階段所需要求額外獎賞獎賞期
1於第1期達到6次或以上的合資格抽獎登記20,000信用卡積分2009年2月期間
2於第2期達 到6次或以上的合資格抽獎登記20,000信用卡積分2009年 4月期間
3於第1期及第2期均達到6次或以上的合 資格抽獎登記20,000信用卡積分2009年4月期間
客戶名下之所有富邦信用卡,包括主卡及附屬 卡之所有合資格抽獎登記,將合併計算。每位主卡持有人於推廣期內 亦只可於每一階段獎賞中獲取不多於一次額外獎賞,合共60,000信用卡積分。額外獎賞之信用卡積分將根據以上列表所屬之獎賞期 自動存入主卡客戶於推廣期內簽賬額最高之信用卡賬戶。
7.客戶名下之所有信用卡戶口需於推廣期內至獲獎當日屬有效 及正常(包括沒有逾期還款)方可獲取抽獎禮品及/或額外獎賞。
8.本計劃中之任何禮品之有效性及使用均受制於禮品 供應商指定的有關使用指示及條款及細則所規限。本行不會充當,或 負上任何產品/服務供應商的責任。任何有關禮品的申索、投訴或糾 紛,客戶應向有關的供應商反映,並跟有關的供應商解決。
9. 如客戶於獲取抽獎禮品或額外獎賞後,把有關之合資格 交易取消或作退款安排,本行有權立即於客戶之信用卡賬戶扣除已存 入之信用卡積分及相等於有關禮品價值之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0. 客戶必須保留所有已登記的合資格交易之簽賬存 根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 本,以作核實。
11.本行保留更改或撤回上述之條 款及細則的權力而毋須事先通知。就本計劃、任何登記、抽獎及抽獎 結果,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2.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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